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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才本、环格本、周拉加、南太、格邓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青海公安
2019-10-01 18: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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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南州同德县公安局破获才本、环格本、周拉加、南太、格邓等人违法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查,犯罪嫌疑人才本等人组织巴沟乡加日亥村部分村民以讨要黄河淹没补偿款为由,非法上访,以聘请律师打官司、上访无经费为由,向巴沟乡加日亥村民骗取资金30余万元。尤其是2019年4月份组织、策划、指挥加日亥村部分村民非法罢免该村村委会主任,把持基层政权,致使村两委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严重扰乱了加日亥村、巴沟乡政府、县移民局等机关、团体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全面查清该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彰显法治权威,巩固基层政权,净化治安环境。现面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才本(男,藏族,同德县巴沟乡加日亥村95号)、环格本(男,同德县巴沟乡加日亥村110号)、周拉加(男,同德县巴沟乡加日亥村65号)、南太(男,同德县巴沟乡加日亥村81号)、格邓(男,同德县巴沟乡加日亥村79附2号)的违法犯罪线索,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害者、知情者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该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及证据。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对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鉴定人、被害人依法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并依据《青海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10000元至50000元的奖励。

凡包庇、窝藏、袒护、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证人、受害人实施威胁、报复或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毁匿证据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同时,敦促该案相关涉案人员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

来信来访

海南州同德县公安局扫黑办

(尕巴松多镇新区)

邮编

813200

举报电话

0974110

13997440055 (旦警官)

17809745310 (鲍警官)

海南州同德县公安局

2019年9月30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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