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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9-10-10 20: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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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辽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在办理“恒泰金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办理案件时限规定,提醒投资人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分局或派出所录制报案笔录,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后果自负。

投资人需提供的证据及取证要求:

1、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投资合同复印件及相关银行交易明细。

2、报案最后期限至2019年10月31日结束。

注:投资人提供的所有书证每页均需签名、捺手印。

特此公告

辽源市公安局

2019年10月10日

主编:于胜男

责任编辑:郭珈利、姚瑶

美编:马仕骁

供稿人:关桂金

稿件来源:经侦支队

《辽源公安》编辑部

主任:杜俊辉

副主任:刘忠印

成员:于胜男、郭珈利、姚瑶、马仕骁

投稿邮箱:qzgz@lys.jl(内网)

gggxcyx@163.com(外网)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4456号

邮编:13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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