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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40万“捞人”,原柳江看守所副所长黄东献这顶“保护伞”撑不住了

2019-10-10 20: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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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公职人员,却利用自己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为毒品犯罪嫌疑人逃避刑事羁押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贿赂,原柳江县看守所副所长黄东献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今日上午,鱼峰区人民法院在柳城县对这起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黄东献被指控受贿40万元出庭受审。

黄东献被带上法庭受审

据悉,50岁的黄东献是柳州本地人,曾先后担任过柳江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大队长、柳江县看守所副所长等职务,案发前系柳州市第一看守所民警,我市纪检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案相关线索。

今年2月,市纪委监察委指定鱼峰区监察委办理此案。3月19日,鱼峰区监察委通过市公安局柳江分局纪委通知黄东献到柳江分局,后将其带至柳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接受调查。同日,黄东献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采取留置措施。

黄东献出庭受审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黄东献在担任原柳江县看守所副所长期间,在工作中结识柳江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原科长覃启团(另案处理)。去年7月初的一天,黄东献接受男子覃某练(另案处理)的请托,为制造毒品案件犯罪嫌疑人韦某山(另案处理)逃避刑事羁押提供帮助,在柳江县看守所大院内接受覃某练好处费现金40万元。

次日,黄东献请托覃启团在韦某山案件提请批准逮捕时予以关照,从轻处理。后覃启团将柳江区检察院对韦某山案做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告知黄东献。事后,黄东献在柳江区拉堡镇将上述款项中的10万元给予覃启团,剩余30万元则被黄东献本人用于建房及其他开销。

庭审现场

据了解,找黄东献请托办事的覃某练系柳江区以张加爱为首的涉嫌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重要成员覃春团的弟弟。而47岁的韦某山则是来宾市人,去年5月因涉嫌毒品犯罪被公安机关列为网逃人员,后于去年6月6日被抓获归案。去年7月,因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韦某山未被批捕。

庭审期间,公诉机关表示,黄东献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毒品犯罪嫌疑人提供保护,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黄东献没有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而黄东献的辩护律师则辩称,黄东献实际受贿的数额应当为30万元。量刑方面,公诉机关建议根据黄东献的犯罪情节、悔罪认罪态度等,对其判处3年6个月以上4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来源:柳州1号APP 记者 付华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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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骆春香(见习)

校 对:董颖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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