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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法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逾万,探索相对集中管辖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孙茜楠 李嫒嫒
2019-10-23 12:27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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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法院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4094条33280人。10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自2018年1月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法院审结涉黑犯罪案件1088件12387人,生效873件9168人,重刑率达54.9%;审结涉恶案件9771件54754人,生效7302件39459人,重刑率达24.1%。比如,依法审结广东“村霸”刘永添案、湖南文烈宏案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报告说,最高法院还会同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制定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出台办理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等刑事案件意见,统一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办案标准,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出台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意见,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强重点案件督办,建立扫黑除恶专业审判团队,探索实行涉黑涉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同时,人民法院还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健全线索接收核查移交机制。

数据显示,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全国法院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4094条33280人,移送涉“保护伞”线索2807条3223人。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管理漏洞,累计提出司法建议4191条。坚持依法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加强庭审直播和典型案例发布,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

报告同时要求,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榕”,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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