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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副局长韦炳密受贿案今日开庭

2019-11-08 21:5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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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韦炳密涉嫌受贿一案,广西煤炭地质局、柳东新区管委会、柳北区纪委、柳州市文旅集团、工商银行鱼峰支行工作人员及媒体记者20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韦炳密利用担任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柳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和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多次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接受请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24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充当“保护伞”。

2014年8月,韦炳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与柳江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在辖区开展联合打击非法采矿执法过程中,接受叶某的请托,通过向时任柳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成打招呼的方式,对叶某非法开采的矿石不作扣押处理提供帮助,致使叶某将非法开采的矿石销售获利。同年9月,韦炳密收受叶某现金人民币4万元。

2014年12月、2016年11月、2017年1月,韦炳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分别接受周某、刘某、熊某的请托,安排或承诺安排警力为周某、刘某、熊某能够顺利运输其采伐的林木提供帮助,事后韦炳密分别收受周某、刘某、熊某给予的现金3万元、5万元、4万元。

2016年8月,韦炳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覃春团的请托,为收赃人员免于处罚提供帮助。同年9月,韦炳密收受覃春团现金人民币1万元。

2017年2月,韦炳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覃某林的请托,为覃某林在无证运输烟花爆竹过程中提供帮助,事后韦炳密在其家中收受覃某林现金人民币3万元。

2017年2月,韦炳密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韦海露的请托,收受韦海露现金人民币8万元,为涉毒犯罪分子覃征高打听案情、从轻处理提供帮助。后因未能帮助覃征高从轻处罚,韦炳密将收受的人民币8万元退还给韦海露。

2017年6月至11月期间,韦炳密分两次向张加爱、覃春团索要价值人民币6.246万元的混凝土。在此期间,韦炳密接受张加爱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涉赌人员减轻处罚提供帮助。

2017年8月,韦炳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柳州市吉庆供销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计某请托,承诺为该公司经营提供便利,收受计某给与的干股。2017年底,韦炳密收受计某以分红名义给与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韦炳密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和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鱼峰区人民法院 作 者:覃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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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视频】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副局长韦炳密受贿案今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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