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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劳动法学术研讨会

2019-11-19 18: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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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9日-11月10日,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作为指导单位,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与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华东师范大学社会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上海海峡两岸法学研究中心共同协办的“两岸劳动法学术研讨会”在华东师范大学成功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审计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北大学、东吴大学、世新大学等海峡两岸的高校以及法院、律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近70人参加了研讨。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会长曹艳春教授出席会议并主持会议第三单元“代表权问题研究”。

本次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分别为“从属性判定标准研究”“社会与法的关系”以及“代表权问题研究”。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主持。我国台湾地区劳动法学会理事长、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侯岳宏和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惠虹出席会议并致辞。

张惠虹书记代表主办方致辞,她首先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表示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近几年在大家的支持下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教学科研爆发式增长。在董保华教授带领下,成立了社会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组织了一系列高层次、高水平、高影响力的学术活动。两岸劳动法学术研讨会是中心的一个盛会,预祝本次研讨会圆满成功。

侯岳宏教授对华东师范大学的邀请表示感谢,对我国台湾地区与会代表进行了介绍。他回忆了2016年华东师大举办的两岸劳动法学术研讨会的盛况,并预祝本次研讨会顺利开展,祝参会嘉宾在本次学术盛宴中收获满满。

会议研讨的第一单元围绕“从属性判定标准研究”展开,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主持。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沈同仙首先发表了“人格平等与人格从属关系”的主题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爱青发表了“法国劳动法上的从属性(从属关系)认定”的报告。我国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张义德以“论雇佣契约与劳动契约的分与合——对于大陆、日本与台湾地区法制之观察”为题进行了报告。世新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洪莹容就“新形态劳务提供方式与劳工定义之判断”进行了报告。

四位主报告人发言结束后,进入了与谈和自由发言环节。

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倩就“德国法上的从属性”议题进行发言。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开畅以“高级管理人员的从属性问题研究”为主题表达了其在实务中产生的困惑和想法。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庞春云以“从属性判定标准的抽象性与具体性”为题进行了发言。

三位分享人发言结束后,与谈人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佳和对于第一单元的分享进行了评议和总结。自由讨论环节,发言者就值得关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入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朱军、上海通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慧、日本劳动政策研究所研究员仲琦、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文芳等人就劳动从属性和人格从属性的区别、人格与人格权的关系、日本关于劳动者身份的认定要素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会议研讨的第二单元围绕“社会与法的关系”主题展开,由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明主持。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劳动法学分会副会长、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国荣以“社会法视野中的习惯法、道德法与成文法的关系”为题进行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黎建飞发表了以“社会法的定位与特征”为题的报告。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林佳和发表了以“习惯成自然?理论混沌与实务游移下的劳动习惯”为主题的报告。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谢增毅作了题目“民法典引入雇佣合同的必要性及其规则建构”的报告。

四位主分享人发言结束后,进入了与谈和自由发言环节。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磊就“社会与法的关系”进行了发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李干博士就“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的社会调整与法律调整”进行了发言。

两位分享人发言结束后,与谈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社会法治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董保华进行了评议和总结。

自由讨论环节,秦国荣、周开畅、吴文芳、朱慧、李凌云、朱军、胡燕来、谈育明等嘉宾,围绕不同生产形态下的用工关系、概念法学与价值法学的关系、社会法概念的建构、合意与从属性的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动契约的多个面向、民法规则是否能在劳动法中适用等问题展开了讨论,各类学术与实务观点激烈碰撞,讨论气氛非常热烈。

最后,主持人王立明对本单元进行了总结。

11月10日上午,会议进行第三单元的议程,该单元围绕“代表权问题研究”展开,由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会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曹艳春主持。

法国普瓦捷大学外国法中心亚洲部主任韩壮作了关于“法国罢工中的法官定位问题”的报告。我国台湾地区劳动法学会理事长、台北大学法律系教授侯岳宏围绕“台湾地区团体协商制度之变动与发展”作了报告。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陈靖远作了关于“代表权与缔约权的关系”的报告。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马建军作了关于“集体争议的代表权”的报告。

随后,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王飞作了题为“回归与再构:基于平台企业劳动判例的研究”的报告。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颖慧主要关注的是“代表权的效力问题”。

六位报告人发言结束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张宪民总结了上述报告及发言,同时对各位与会人员谈及的话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自由讨论环节,各位学者与律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谈育明、陆胤、李凌云、郑爱青、沈同仙等围绕工会、代表权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和尚存在的疑惑,董保华、侯岳宏、韩壮、马建军等相继作了回应。

曹艳春教授对本单元的讨论作总结。

闭幕式阶段,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林嘉为本次两岸劳动法学术研讨会作总结。她指出,本次研讨会三个单元的议题既有宏大的、历史哲学层面的理论思考,也有务实的、前沿的、争议很大的实践问题的讨论。各位报告人与发言人的研究视角宽厚、研究方法多元,比较法上的国际视野在这次的研讨会上也得到了充分的呈现。其次,会议中有法哲学、法社会学、伦理学、法历史学多个角度和宏大叙事的研究,这些梳理让我们了解到相关法律问题的发展进程。她提到与会嘉宾讨论的价值法学功能和规范法学功能在现今的劳动法研究中各自呈现出的状态,对未来劳动法学的研究提出了很好的方向指引。林嘉教授最后对本次会议的议题也作出回应。关于从属性判定标准问题,她认为人格和人格权是两个概念,不能用民法的人格权理论来看待劳动法上的人格从属性,劳动法的人格是特指的。涉及集体劳动关系的方面,她表示团结权、代表权的理论和实践的分离值得学者们继续研究。

最后,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秘书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岑峨为两岸劳动法学术研讨会作闭幕致辞。她表示本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代表主办方对各位嘉宾的到来、各单位的支持和辛苦付出的志愿者表示感谢,并期待下次两岸劳动法学术研讨会的举行。

原标题:《两岸劳动法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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