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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基层组织,巧解行政争议

2019-11-19 15: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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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能否解决好农民的土地问题关系到三农工作扶贫工作。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调解一起方正县农民因土地纠纷请求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了社会稳定,产生很好的社会效果。

高某和尹某同为方正县会发镇永丰村农民,二人因土地争议进行多年的诉讼并到各级政府机关进行信访。2019年6月,高某向市法院起诉,请求方正县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为其林地进行确权。考虑到本案系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并存在一定普遍性,处置不当容易造成信访事件的发生,办案法官市法院行政一庭审判员齐旭及时向行政一庭庭长邓德广汇报,确定案件审理方向及工作重点。

根据过往类似的审判经验,我市辖区农村土地纠纷多为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历史和技术的原因,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大多数承包合同存在四至边界不清的问题,这就产生大量因边界划分不清导致权属争议的案件。要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可以通过借助村基层组织。一方面有助于了解实际情况,另一方面方便做群众工作。

承办法官联系该村支部书记调查核实案涉土地情况。通过实地踏查了解,本案争议的土地因高某所持有的林权证未记载林地四至,同尹某所承包耕地发生权属纠纷。村委会也认为两家应重新协商划清土地边界。为实质性解决土地纠纷,达到农民进行土地确权的目的,邓德广庭长带领办案法官齐旭多次组织方正县政府、县农经站、永丰村以及高某和尹某进行调解,最终本在村委会的协助下,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重新划定土地边界,并由村委会、县政府依照相应程序为其进行确权登记。

纠纷解决后,原告高某如释重负:“感谢法官司法为民,解决我的实际问题,我和尹某也再次从“争地盘”的冤家变成了好邻居。”高某制作了锦旗向办案法官致谢。

农村土地纠纷引发的行政案件,有一般行政案件的共性,即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兼顾合理性判断。但此类案件又不同于其他类型行政案件,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多为对于行政机关土地权属认定不认可,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确定土地权属。人民法院处理此类案件可多借助村基层组织的力量,了解实际情况,平衡各方利益,进行释法析理。最终本着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或调或判,达到案结事了目的。

原标题:《发动基层组织,巧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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