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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被处分
锡林郭勒盟正蓝旗通报
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正蓝旗交通运输局超标准配备使用行政办公用房问题。
2018年4月,测量正蓝旗交通运输局路政建设股暨运输管理股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行政办公用房问题。苏乙拉作为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单位办公用房的分配和使用管理,对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负有直接责任, 2019年11月15日,正蓝旗监委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
2.正蓝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接待违规提供酒水及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6年3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原正蓝旗发改局(现为正蓝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先后三次在公务接待用餐中违规消费酒水共计244元;2016年“三八妇女节”和2017年春节期间,正蓝旗发改局利用经费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3000元,为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临时工及借调人员发放年终奖共计6400元。2019年11月18日,正蓝旗纪委给予正蓝旗发展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利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正蓝旗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郝斯超标准配备使用行政办公用房问题。
2019年9月24日,测量正蓝旗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郝斯办公用房面积为25.42平方米,超出配备使用标准面积。2019年11月15日,正蓝旗纪委给予郝斯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乌海市通报1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11月28日,乌海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海勃湾区原千里山镇新园社区支部委员王爱成,在2015年担任千里山镇新园社区支部委员时,捏造虚假姓名骗取地震补贴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虽未骗取成功,其行为已构成违纪,且本人拒绝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字。2019年8月15日,经千里山镇三届第83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爱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内容来源:正蓝旗纪委监委、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惠
原标题:《4人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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