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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麻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缉枪治爆宣传出成效
2019-12-04 18: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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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曲麻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不断强化法律政策宣讲进牧区、进牧户工作,在辖区积极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宣传。
宣传民警立足少数民族地区实际,采用藏汉双语服务,通过入户走访、窗口讲解、战果展示、摆放展板、现场答疑、案例剖析等传统宣教模式与微信等新媒体宣传相结合的形式,结合各项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告知广大群众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进一步提高辖区群众涉爆安全意识及参与枪爆物品大清查行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近日,辖区居民主动在受到普法宣传后,上缴了81式子弹89发,54式子弹4发,小口径子弹36发。
民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罪名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该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里若藏有枪支弹药要主动上缴公安机关处理,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将会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广大群众如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枪支弹药请勿私自携带或接触,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采用专业措施妥善处理。
来源:办公室
监制:曲麻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
审核:尕桑
原标题:《曲麻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缉枪治爆宣传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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