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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人注意了!这7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饮料等4类食品4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规定要求,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其他指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黄山、安庆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黄山、安庆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1
微生物指标问题
黄山市黟念土产有限公司经销店、标称黄山市巨盛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五眼六通菩提果(五眼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菌落总数
本次抽检有1批次水果制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2
其他指标问题
◈ 标称望江县徐氏凉泉饮用水厂生产的凉泉纯净水(生产日期:2019-10-23),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标称望江县徐氏凉泉饮用水厂生产的凉泉纯净水(生产日期:2019-10-22),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标称望江县徐氏凉泉饮用水厂生产的凉泉纯净水(生产日期:2019-10-21),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标望江口口甜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10-21),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标望江口口甜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10-22),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标望江口口甜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19-10-23),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耗氧量(以O2计)
本次抽检有6批次饮料耗氧量(以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耗氧量主要反映水中有机物尤其是氯化物的含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耗氧量(以O2计)应不超过2.0mg/L。饮用水中耗氧量超标,原因可能是原水中氯化物含量过高,企业生产过程去除不到位;企业过量使用消毒剂或消毒剂清洗不彻底,或者长期不更换滤膜。
特此通告。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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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马鞍山人注意了!这7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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