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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交警整治‘百吨王‘再添新战果’’ 延边交警查获超载30%、50%的违法车辆

2019-12-10 15: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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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防止辖区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以打击货车“百吨王”安全隐患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省交警部门加强站口管控 , 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切实降低冬季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形成严查、严治氛围。严格对 " 两客一危一货 " 等重点车辆的登记检查,从严把好入口关,严防问题车、带病车驶入公路,重点加强超载货车的管理,做到逢车必检查。近日,延吉民警在行动中查获超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1

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查获大货车超载30%

近日,延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河南中队执勤民警在延吉市长白路林建岗处检查从长白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吉H*****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时,发现驾驶人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嫌疑。于是执勤民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把驾驶人口头传唤至中队进一步审查。经查驾驶人叫刘某某,经称重检斤结果显示吉H*****号重型仓栅式货车称重结果为38780KG,已构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的违法行为。经询问驾驶人刘某某如实陈述了自己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的违法行为。

根据《吉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被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

这辆超载“百吨王”被

延吉龙井交警查获

违法嫌疑人张某于近日驾驶吉H*****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号牌为鲁H****挂),从龙井市三合镇向东盛涌镇方向行驶至龙东线3公里处,因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违法行为,被延吉市交警支队龙井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张某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拟对张某行政罚款2000元。

原标题:《全省交警整治‘百吨王‘再添新战果’’ 延边交警查获超载30%、50%的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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