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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丨伊春市关于一次性餐具收费的消费警示

2019-12-11 20: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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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次性餐具收费的消费警示

餐饮经营者对一次性餐具收费,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在此,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伊春分局、伊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餐馆、酒店就餐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是不收费的,餐饮经营者收取一次性消毒餐具使用费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1、《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内容,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最低消费。如果餐饮经营者违反四十四条规定,收取消毒餐具费的,由工商行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消费者就餐后,要主动索要就餐收据或发票,并认真核对就餐消费项目明细,保存好相关证据便于维权。

3、如果在外就餐中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希望广大餐饮经营者能够加强自律、守法经营,自觉抵制行业潜规则,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餐饮经营者收取或变相收取餐具消毒费行为进行监督,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保留好有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转自:伊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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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示丨伊春市关于一次性餐具收费的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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