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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40事|法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9-12-12 14:4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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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陆空”一一俱全

不放过一个“死角”

法治保障+“最严”监督

保护生态进行时!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制定了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修订了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防汛条例、城乡规划条例等,并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全方位

市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修订多项法规,覆盖“水陆空”,全面为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1994年12月,《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后,2005年10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其进行第一次修订,2016年7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修订后的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按照最严环保要求,强化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和执法监管手段:

创设污染防治协议等制度,体现上海特色;

落实公益诉讼制度,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多元化渠道;

新增绿色发展、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全面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督等。

此次修订还落实细化了环境保护重大制度,强化了相关法律责任。如对上位法和国家有关文件明确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等重大制度予以落实和细化;对各个领域的污染防治、环境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面强化。

2014年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防汛条例》;2017年11月23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规定为本市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提升水环境质量,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全面推进河长制、推动社会节水、提升供水安全等要求被纳入规定。

2019年11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突出保护水环境原则,增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水污泥处理处置、水泥气同治、泵站放江等规范要求,制定相关水环境保护措施等。

2014年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原《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同时废止。

2018年11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2018年11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2018年12月2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最严”

法律法规制定了,实施效果如何?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最严”监督工作。

◆不间断

早在2010年2月至4月,常委会就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为世博会保驾护航,也为市民提供了更为良好的空气质量。此后,常委会两次对《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进行执法检查。2017年5月开始,又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开展了近半年的执法检查。2018年9月,城建环保委开展了水资源保护执法检查……

◆不局限

2017年5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启动会,进行工作部署,部分市人大代表、25家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管委会和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等出席会议。

这次活动对条例的实施情况,对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治情况以及“河长制”等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为了放大执法检查效应,还实行市、区人大联动检查,委托16个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域内的实施情况同步开展检查。活动不仅着眼于推动法规条文的贯彻落实,且与监督推动城乡中小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跟踪调研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相结合。

当年11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自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实施起一年来,本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同时一系列重要管理制度有待在执行中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每年还要听取市政府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不放松

2018年9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开展了水资源保护执法检查,继续对“河长制”管理机制进行监督,重点指出了一些短板问题,例如,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能力不足,全市雨污混接改造特别是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任务艰巨等,并建议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提升管水治水的水平。

2018年11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情况的报告;2019年7月2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不仅进行各项执法检查,还开展专题询问。

“先看”

2015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市人大代表对合庆镇环境问题的反映,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列为“补短板”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列为2016年专项监督项目,并决定开展专题询问。

2016年3月至8月,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组织了16名委员和49位代表,对16个区28个市级重点整治地块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和河道水环境治理的进展情况与难点问题,并形成了监督调研报告。

“后问”

2016年9月1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本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委员们在肯定环境综合整治成绩之外,更多的是指出问题。

“工业废水没有经过处理就排放到河里,相关政府部门如何加强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督?”

——顾佳丹委员

“农药、化肥的使用难以避免,针对这方面的污染控制,是否有一些针对性的长效措施?”

——钱耀忠委员

“如何在整治环境的同时使合法的商业布局及时跟上?”

——史秋琴委员

“如何妥善处理郊区拆违后的建筑垃圾?”

——龚梅华委员

……

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问“不留情面”,现场“答题”的政府部门“高度紧张”。专题询问显示了市人大常委会用“最严”监督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真态度。

稿件来源:“沪上人民大道”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40年40事|法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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