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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2019-12-12 19:3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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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同步执行《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这是继2017年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标志着我省公立医疗机构将告别以耗材补医的历史。

此前,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通知》规定,全省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不得在实际购进价格之外接受经营者给予的价格折扣或其他形式的折扣。

本次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贯彻“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主要将取消的医用耗材加成的合理收入平移调整到医疗服务价格上,在此基础上统一全省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以省级公立医院为例:

上调项目涉及病理检验、临床各系统诊疗、经血管介入诊疗、手术和康复5类项目;

下调项目涉及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扫描(CT)、临床化学检查和临床免疫学检查4类项目。

原标题:《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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