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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中学2020级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2019-12-13 20:2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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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海安微教育 ,作者海安县教育局

海安微教育

传播海安教育资讯,搭建家长学习平台,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打造教师精神家园!海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平台——海安微教育:微眼看大教育!

关于转发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2020级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镇)教育管理办公室、各初中(含完中初中部):

为进一步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改进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探索中学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途径与方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推进中学课程改革,努力丰富课程质态,更好地提高学校创新人才培养的实验效果,省海中今年继续实施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现将2020级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

为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态,各初中必须加强各科教学计划执行的力度,不得擅自调整教学进度和难度,不得搞专题辅导强化,不得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附件: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2020级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江苏省海安高级中学

2020级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一、自主招生人数:80人。

二、报考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优,学习品质好,身心健康,有创新潜质和较强的动手能力。

1.综合素质评价:“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项,初一、初二四学期必须达到3A以上(含3A)、“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项初一、初二四学期必须达到3A以上(含3A);其余四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要求。

2.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1A1B级以上。

三、自主招生程序及要求

1.学生报名

报名采取学校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名单确定的程序和要求参照每年省海中“推荐生”推荐办法。

(1)凡有海安初中学籍,且初一初二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和初一学年末、初二学年末、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数据齐全的学生,各初中按照报考基本条件和考试成绩(三次成绩折算比例为2:3:5)进行调控,各校报名参考人数不超过本校初三应届学生数的15%。

(2)凡有海安初中学籍,初一初二四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和初一学年末、初二学年末考试成绩数据信息有缺项的学生,如该生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突出,且参加今年海安市初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达到本市前200名的,可直接作为推荐对象报名测试,不占用教体局公布的学校推荐参考数。

2.资格审核

2020年1月13日前,各初中公布参加省海中“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选拔测试学生名单。

1月13日—1月14日,学校公示。

1月14日前,各初中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参考名单和公示材料照片到基教科。基教科与教体局其他相关科室对参加选拔测试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考务安排

1月15日前,省海中按教体局审核后的名单安排学生考号、考场,并通知到各初中。

4.选拔测试

1月17日(周五)省海中组织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试题源于课本,高于课本,注意拓展,关注社会发展、时事和科技。考试文具用品同中考要求。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等,省海中另行通知。

5.结果认定

1月18日前,省海中公布测试成绩排序前80名的学生名单。

1月18日--1月20日,省海中张榜公示(含学校网站)。

1月21日省海中将自主招生名单报基教科备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省海中2020级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的学生,要与省海中签订承诺书,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的学习和训练。凡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和承诺书中相关条款的学生,省海中将取消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的资格。

2.凡取得省海中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我市所有普通高中推荐生推荐和特长生招生面试,即享受了自主招生优惠政策的学生不再享受推荐生和特长生的有关政策。

3.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第一志愿填报省海中,其他志愿按规定填报,中考总分(含照顾政策加分)达海安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即可录取省海中,否则,按该生其他中考志愿投档录取。

4.省海中邀请海安市纪委、市教体局参与、指导和监督整个招生过程。

来源:海安教育信息网

排版:小编雪儿

原标题:《海安中学2020级创新实验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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