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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张贵涉黑案发回重审,曾拷贝国企财务总监不雅视频

2019-12-14 20:1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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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处获悉,安徽淮北市中院裁定该市相山区法院程序违法,撤销张贵等人涉黑一案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安徽张贵涉黑案中的不雅视频:国企财务总监与美女酒店开房》报道显示,5月7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张贵等人涉黑一案。张贵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等8宗罪,被判处以有期徒刑年2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淮北市中院裁定,相山区法院程序违法,撤销张贵等人涉黑一案的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法院认定张贵的犯罪事实中有一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张贵侵犯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华塑公司)董事长丘某、财务总监孙某和物业负责人温某的个人信息。

材料显示,张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因两段不雅视频而起,检方指控视频获得的手段非法。一段拍摄于2017年11月30日晚的视频显示,丘某凑近温某后,把手放在了温某手上,温某低头听着丘某说的悄悄话。视频是朋友发给张贵的,当晚这名朋友也参与了饭局,悄悄用手机录下了这段视频。

另一段2018年4月30日的监控视频显示,孙某和温某于当晚10时53分走进了酒店。在走廊内,孙某与温某多次搂抱。晚11时17分,孙某紧随温某进入房间。

一审判决书记载,张贵获得视频获得方式为先期跟踪,张贵知道了孙某和温某会在淮北市区一格林豪泰酒店内开房。在张贵的授意下,一年轻女子应聘为该酒店的服务员。拷贝出监控视频后,该女子辞职。

▲张贵涉黑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判决日期为5月2日,相山检察的报道载明审委会会议开到次日凌晨。

张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事经报道后,引起关注。

近日,殷清利收到了安徽淮北中院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记载,相山区法院在审理张贵案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经淮北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12月13日,殷清利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裁定书上所说程序违法具体指的是什么,他也不清楚。

张贵在上诉状上中写到,一审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的时间为2019年5月2日。但相山检察院头条号的文章载明检察长施宏波于5月2日下午6时至5月3日凌晨2时受邀列席相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审议本案。

“3日凌晨还在审议案子,2日判决书就下来了,这份早产的判决书,已经说明程序上违法。”殷清利律师说。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原标题:《安徽张贵涉黑案发回重审,曾因侵犯个人信息曝不雅视频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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