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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恶意拨打110 换来10日拘留

2019-12-20 21: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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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门源县公安局仙米中心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扰乱单位秩序案件,处罚违法行为人1名。

2019年11月20日,门源县东川镇却藏村村民白某某,酒后向门源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案,称其汽车被人开走,要求民警出警。东川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经核实,该案情系经济纠纷,民警依法告知白某某应自行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警离开现场后,白某某又向110指挥中心拨打电话,称民警没有将其汽车要回,指挥中心又指令东川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后白某某又多次恶意拨打110指挥中心电话,谎报民警对其进行了殴打,并谩骂110指挥中心接警工作人员、提出各种无理要求。从2019年11月20日17时11分至21时05分,其拨打110报警电话次数达26次之多,严重影响110指挥中心接派警工作。

经查:白某某对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白某某的行为已涉嫌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白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图文:仙米中心派出所

原标题:《【警情通报】恶意拨打110 换来10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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