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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19-12-21 21: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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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浙江省贯彻实施《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省政府副省长、省妇儿工委主任王文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建民出席了会议。省妇联副主席林丹军、童丽君参加了会议。

姒健敏指出,条例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用法治手段推进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现实问题,全面规范了家庭教育工作,确立了相关部门家庭教育工作职责,理顺了家庭教育工作关系,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保障条件,为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治遵循。贯彻实施好条例,就是坚定不移地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保障家庭教育切实发挥教育和价值引领功能,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制度化、长效化发展,必将推动我省家庭教育工作继续走在前列,为推进我省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最丰富生动的基层实践。他强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要全方位开展学习宣传,为贯彻条例奠定基础;要以推动问题解决为目的,严格贯彻条例各项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好执法监督,确保条例真正落到实处。

王文序指出,家庭教育是教育的起点和基点,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浙江历来重视家庭教育,初步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紧密协作的家庭教育工作网络,构建起基本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需要地方立法加以改善。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好家庭家教家风独特作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她要求,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广泛开展基层宣讲,突出抓好社会宣传,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氛围;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制定条例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加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提高贯彻条例的执行力;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快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广泛发动社会参与,提高贯彻条例的实效性。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就条例的主要内容作解读。

会议由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钱建民主持。

杭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宁波市妇联、温州市教育局分别作表态发言。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悉,《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于今年9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七章35条。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我省实际,体现浙江特色,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条例厘清了家庭教育的定义

条例明确家庭教育是父母以及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影响。

条例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

家庭教育工作是一项涉及政府、家庭、学校、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协同推进。条例明确了促进家庭教育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实行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

条例明确了父母是家庭教育的

直接责任主体

一是明确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直接责任主体。条例明确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父母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建完整的家庭教育实施主体。二是明确父母的行为准则。条例规定父母应当加强自身修养,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陪伴未成年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保障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三是明确实施家庭教育的相关禁止性规定。条例规定父母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有旷课、校园欺凌、夜不归宿、离家出走、沉迷网络、吸烟、饮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

条例突出了政府的主导责任

条例对政府及其部门、妇女联合会的家庭教育促进方面的职责职能,作了比较完整、系统的规定。一是确立政府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和管理工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女联合会,承担相关日常工作,并对有关部门的职责作了规定。二是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费保障。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发展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组织工作评估和检查;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编写家庭教育指导读本、指导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妇女联合会和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编写不同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制定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四是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服务、网络服务。明确各级政府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服务站点,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妇女联合会和教育、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通过开设网上家长学校、家庭教育网络课程等,提供家庭教育网络公共服务。五是家庭教育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设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培训机构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人才培训。六是高等院校开设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明确师范类高等院校应当将家庭教育相关课程列为师范专业必修科目。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开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七是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企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培育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和企业,鼓励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八是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妇女联合会和民政、教育、卫生健康、司法行政等部门,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提供家庭教育帮扶和指导。

条例强调了学校的指导职能

条例明确了学校相关职责,旨在提高学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师资培训内容。二是建立家长学校。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指导父母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三是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沟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推进家校合作。学生在学校有违纪、违法或者其他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并对父母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四是加强对特殊情况学生的关注。学校应当关注残疾、单亲、情绪行为障碍、经历重大变故、遭受侵害以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与其父母共同研究并指导开展家庭教育。

条例夯实了家庭教育的社会基础

条例注重社会协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促进家庭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是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将家庭教育工作情况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支持职工参加相关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利用文化礼堂、名人旧居等场所,组织开展家教家风家训教育活动。二是明确婚姻登记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婚姻登记机构应当为新婚夫妻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承担妇幼保健工作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开展公益性早期家庭教育指导。三是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四是明确新闻媒体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工作。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体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家庭教育公益性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五是鼓励理论和应用研究。鼓励高等院校、家庭教育研究机构等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应用研究。

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特定情形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针对未成年人被处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规定作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决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妇女联合会,委托有关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或者站点等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来源/红船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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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头条 | 《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宣传贯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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