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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4人被处分

2019-12-26 08:4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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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晋中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白宏民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

2017年8月,白宏民设宴19桌为其子举办婚宴,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800元。2019年6月,白宏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主动上缴廉政账户。

2.昔阳县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赵瑞林私车公养问题。

2019年1月至4月期间,赵瑞林多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共计1202元。2019年9月,赵瑞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还单位。

3.平遥县晋韵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团长助理李瑞锋违规带队顺道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5、6月份,李瑞锋带队分别去北京和西安参加旅游竞演活动和观摩学习,并参观了不在行程安排计划内的故宫博物院、秦始皇帝陵博物馆并观看了实景剧《秦皇陵》。事后,李瑞锋等人在公司报销了旅游产生的门票费用共计2132元。2019年10月,李瑞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还公司。

4.榆社县国资公司经理张寿东违规接待等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时任榆社县疾控中心主任张寿东,在接待上级部门督导、检查、验收时,违规购买价值6000元的土特产,在没有接待公函的情况下,开支招待费13000元,并以虚列办公用品、工程支出的方式报销了上述19000元。2019年9月,张寿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晋中市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晋中市4人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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