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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20-01-02 13:0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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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纪委通报

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 网站截图

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宜昌市国方人防设备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法人代表詹德瑜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宴请问题。

2015年至2018年1月,詹德瑜及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梁鹏、原出纳陈小娟等人多次接受与该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负责人邀请,到其内部食堂吃“团年饭”,并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2019年9月,詹德瑜、梁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小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款物被收缴。

2.夷陵区上海中学套取资金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

2011年8月至2018年6月,夷陵区上海中学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将套取的学校食堂伙食费放在账外支出,用于年级组活动进餐费、加班补助费以及购买接待烟、酒、饮料等开支。2019年10月,该校现任校长、党支部副书记李源泉,时任校长张俊萍、刘维琼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校分管领导董常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该校负责总务、后勤、食堂、财务等相关人员也分别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

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磨市财政所超范围公务接待问题。

2016年至2018年,磨市财政所多次无公函接待或者在对方仅有一份公函的情况下多次提供超范围公务接待。2019年8月,时任财政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彭永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所工会主席王传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当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干部高天亮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期间,宜昌某公司承接了当阳市河道工程管理局部分工程项目。2018年7月,高天亮在公休期间接受该公司法人靳某的邀约,参加靳某公司员工及朋友的旅游活动,前往湖南、广西、贵州等地旅游,旅游期间的相关费用由靳某承担。2019年12月,高天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元旦春节将至,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戒、自警自省,严守“十个严禁”。坚决抵制“不吃公款吃老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以弄虚作假的方式违规公款吃喝、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歪风。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纠“四风”一严到底、寸步不让。要按照省纪委统一要求,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落实减文减会减督查检查考核“三减”等4个专项检查。要充分利用税务票检平台、公安“天眼”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精准发现“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通报曝光,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丨宜昌发布、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丨晓浪 编审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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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宜昌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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