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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楚平安1号行动 ㉔】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泗阳公安摧毁一赌博窝点!
泗阳公安
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近日,泗阳公安经过连日奋战,摧毁一赌博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经查,自2019年10月以来,王某龙(男,21岁)、丁某远(男、32岁)、胡某之(男,30岁,均为众兴镇人)、陈某(男,23岁)、刘某芹(女,34岁,均为宿城区人)等8人在网咖内设置押分、捕鱼机供他人赌博,非法获利20余万元,涉案赌资累计130余万元。目前,王某龙、丁某远等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5人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 刑事犯罪标准下列行为和标准属于赌博犯罪(开设赌场罪),轻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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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
二、“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三、开设赌场。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赌博机),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八)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五、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微信群等)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六、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七、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从重处罚。
治安处罚的裁量标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元以上、不满500元的;
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
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
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
3、一年内因赌博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又实施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1、参与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赌博机赌博、赌场赌博、“六合彩”以及其他私彩方式赌博,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的;
2、参与其他赌博活动,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
3、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过年啦
希望大家
聚会时远离赌博
不要触犯法律底线,害人害己
原标题:《【西楚平安1号行动 ㉔】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泗阳公安摧毁一赌博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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