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曝光台】灵台公安交警重拳出击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12月29日13时15分,张某军驾驶甘LR9708号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沿244国道行驶至华灵线280公里处时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拦停,经核查,甘LR9708号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8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条第十一项规定,对该张处罚款100元记6分的处罚。
12月29日13时23分,马某驾驶甘MM0960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沿244国道行驶至华灵线280公里处时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拦停,经核查,甘MM0960号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6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该马罚处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2月30日01时20分,仇某钊驾驶甘LX2564号小型轿车沿灵台县东大街由东向西行驶至灵台县新华书店门前路段时,被我对民警依法拦停,经民警当场试用呼气式酒精检查仪检测,结果显示为27mg/100ml,该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对该仇处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12月30日00 时00分,姚某兵驾驶甘L3T291号小型轿车沿灵台县广场街由东向西行驶至灵台县东关小学门前路段时,被我队执勤民警依法拦停,经民警当场试用呼气式酒精检查仪检测,结果显示为27mg/100ml,该姚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对该姚处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该姚驾驶的甘L3T291号小型轿车核载5人,实载8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该仇处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灵台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心存侥幸,安全行车,养成良好行车习惯,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发布:灵台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觉得好看,请点这里 ↓↓
原标题:《【曝光台】灵台公安交警重拳出击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