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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500米走24分钟?重庆开展守护生命通道联合执法

2020-01-04 10: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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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1月3日22时讯(记者 李华侨)“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这句话对我们来说耳熟能详,但各地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却屡禁不止。1月3日一早,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就曝光了大竹林街道紫竹苑社区附近几条道路屡屡被私家车占用的情况《调查|“无路可走,太难了!” 这里的车站、路口停满了车车车车……》。

为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提升灭火救援通行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1月3日,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跟随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进入玛瑙花园小区及周边南坪新街、南坪正街等多条道路,开展“守护生命通道”联合执法。

在近1小时的执法过程中,数十辆乱停乱放车辆被开罚单或拖移。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 周盈 摄

联合执法 数十辆车被开罚单

早上10点,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看到,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正在对南坪新街、南坪正街上乱停乱放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劝导。

作为老城区的道路,南坪新街、南坪正街等市政道路本就不宽,而随意停放的车辆让道路变得更窄。联合执法中,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的工作人员和南岸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的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执法,对乱停乱放车辆驾驶员进行劝导,督促车主立即将车驶离,联系不到驾驶员的乱停车辆就地拖移。在近1小时的执法过程中,数十辆乱停乱放车辆被开罚单或拖移。

在玛瑙花园小区内,道路两旁停着不少私家车,本是双向车道的道路只剩下不到3米宽,消防救援车辆只能缓慢行驶,从正门到从小区后门,500多米的道路,消防救援车通行花了24分钟,途中也因为道路过窄而无法与对向车辆错车。

打通生命通道 南岸消防这样做

据了解, 从2019年12月末开始,南岸区启动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整治区域包括全区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和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重点治理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的限宽限高行为,及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

集中治理行动将分为多步进行,前期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已经要求街道、乡镇发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广泛张贴治理通告。

接下来,南岸区将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产权单位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督促、指导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责任,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

“我们还将持续向服务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南岸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参谋黎鸿博说。

相关新闻:重庆全市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此外,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总队获悉,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问题,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组织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如今正在整治期,接下来将在治理行动中严查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

现就“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重要性。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一旦出现占用、堵塞、封闭情况,将严重影响消防车的正常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如若救援不及时,极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甚至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消防车通道的管理责任。各类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落实以下维护管理职责:

(一)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并定期维护,确保鲜明醒目。

(二)指派人员开展巡查检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划线停车位内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

(三)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

(四)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得设置妨碍消防车举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障碍物。

(五)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当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

(六) 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占用消防车通道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高单位和群众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七)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制止和劝阻;对当事人拒不听从的,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三、违法后果的处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若有违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对阻碍执行任务的消防车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罚款或者行政拘留处罚。

(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或者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的,或者多次违法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信用信息联合惩戒。

维护消防车通道畅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在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基础上,可积极投诉举报身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动和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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