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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探索“全省通办”机制,实现农民工讨薪“最多跑一地”

2020-01-03 20: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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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缙云籍王某某等十余人到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工资报酬问题。

原来,他们12人于2019年的9月份到舟山市岱山县某村为老板韩某某做造林工作,约定的工资为190元/天,做了48天。除去相应的预支费用,韩某某共欠他们10余万元。11月15日,在岱山县劳动局的调解下,他们先拿到了4万元,剩余的部分韩某某也承诺会尽快支付。

等他们全部回到缙云,多次电话联系韩某某讨要剩余款项,但韩某某态度推脱甚至电话也不接。于是,他们就找到了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希望能帮帮他们。

这12名农民工的朋友能拿的回来吗?

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又是怎么做的呢?

充分讨论研究,分析研判确定工作思路

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对该群体性讨薪的法律咨询高度重视,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后,对该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根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该案件的老板韩某某是岱山县人,他们提供的劳务地也是在岱山县,法律援助申请应由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管辖,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并无管辖权。

但是,按照省、市关于“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明确应对措施,并制定工作方案。

借助“山海协作”,实现“最多跑一地”

2018年,舟山市与丽水市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山海协作工程”,聚力打造了“山海协作工程”之法律援助实践,连接起了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的工作桥梁。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借助两市建立的法律援助业务“异地协作”合作机制,与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有效对接,将该案件主要案情和实际困难一一向岱山县法援中心进行说明。针对王某某等12人群体性农民工讨薪这个特殊案件,两中心经过多次沟通联系后,形成了初步的工作思路,决定由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完成该案的全部初审工作,并制作谈话笔录,同时将申请材料转交至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两县为当事人跨市申请开通了一条“直达高速路”。

这不仅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车旅开支,也是为了能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实现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最多跑一地”,使当事人得以享受更便捷更快速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积极主动作为,精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程序为:提出申请—受理和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指派律师,案件指派后由承办律师负责办理。

针对上述12人的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在申请程序上,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开通绿色通道,完成一次性集中申请手续,但是针对案件指派后,承办律师要与12位当事人进行谈话,并签订辩护(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起诉状等文书,势必还得让12人跑到岱山县。

为了解决此难题,让12人真正实现“最多跑一地”,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主动作为,在获得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同意下,提前让律师介入,提前为当事人起草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书,并在填写法律援助申请材料时一并完成,突破法律援助办理程序的限制。

12月31日上午,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为12人集中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下步,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跟踪该案件,与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形成日常联络机制,尽最大力度确保他们能及时拿到工资报酬。

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事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自创建“无欠薪”县以来,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开通绿色通道、降低申请条件、提供上门服务、实行“三优先”原则等便民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两年以来,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14件,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70余万元。

供稿|缙云县司法局

审核|蓝陈嘉

技术支持|润众文化

技术热线|13600601688

转载请注明出处

原标题:《缙云:探索“全省通办”机制,实现农民工讨薪“最多跑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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