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冬季取暖预防煤气中毒——致天祝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2020-01-04 11:5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你们好: 随着冬季的到来,天气日渐寒冷,在不少没有加入集中供暖的居民家中,烧煤炭取暖的现象仍然不可缺少,这就意味着极易发生煤气中毒的情况。一个家庭中每个家庭成员的安全牵动着全家人的幸福。在安全问题上,容不得你我有半点麻痹和丝毫侥幸,我们必须时刻牢记:防范在先、警惕在前。为保证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天祝县安委办向您介绍一些预防煤气中毒的安全知识。

1、什么是煤气中毒?煤气中毒通常指的是一氧化碳中毒。一氧化碳,是我们熟知的所谓“煤气”中的主要成分,这种气体无色、无味,而且密度与正常空气没有太大差别,可以与空气完全融合。所以,空气中如果有一氧化碳累积,大家并不容易发现。另外,血液中的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的结合能力比与氧结合的能力强200多倍,而且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结合后,会产生碳氧血红蛋白,从而使血红蛋白不能与氧气结合。人一旦吸入一氧化碳,机体组织细胞就会因缺氧,最终导致人体窒息死亡。

2、常见的煤气中毒原因有哪些?(1)生活用煤不装烟筒,或是装了烟筒却堵塞、漏气; (2)室内用炭火锅涮肉、烧烤用餐,而门窗紧闭通风不良,造成一氧化碳停留时间过长;(3)火灾现场也会产生大量一氧化碳;(4)冬天在门窗紧闭的小车内连续发动汽车,会产生大量含一氧化碳的废气;(5)使用燃气热水器,通风不良,洗浴时间过长;(6)城区居民使用管道天然气,燃烧后产生的一氧化碳浓度为25%至30%,如果室内通风不畅,极易造成煤气中毒。

3、怎样识别煤气中毒?(1)轻度中毒:中毒者会感觉到头晕、头痛、眼花、全身乏力,这时如能及时开窗通风,吸入新鲜空气,症状会很快减轻、消失。(2)中度中毒:中毒者会出现多汗、烦躁、走路不稳、肤色苍白、意识模糊、老是感觉睡不醒、困倦乏力,如果采取有效措施,基本可以治愈,很少留下后遗症。(3)重度中毒:中毒者多会出现神智不清、牙关紧闭、全身抽动、大小便失禁、面色口唇现樱红色、血压上升、心律不齐、肺部有罗音、体温可能上升的不良反应和症状。极度危重者可持续深度昏迷、脉搏细弱、不规则呼吸,血压下降、有时也会出现高热40摄氏度,此时生命垂危,死亡率高。即使有幸未亡,也会遗留严重后遗症。

4、煤气中毒的救护措施有哪些?(1)应尽快让患者离开中毒环境,转移至户外开阔通风处,并立即打开门窗,流通空气。如能发现煤气来源,应迅速关闭煤气开关。(2)松解衣扣,保持呼吸道通畅,清除口鼻分泌物,保证患者有自主呼吸,充分给以氧气吸入。(3)患者应安静休息,避免活动后加重心、肺负担及增加氧的消耗量。(4)神志不清的中毒病人必须尽快抬出中毒环境,在最短的时间内,检查病人呼吸、脉搏、血压情况,根据这些情况进行紧急处理。(5)若中毒者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还可以针炙,针炙时可刺入人中、足三里、十宣等穴位。(6)呼叫120急救服务,急救医生到现场救治病人。(7)病情稳定后,将病人护送到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简易疗法:(1)白萝卜500克,捣烂取汁,每次100克,慢慢灌饮。(2)醋30毫升,白糖50克,混合均匀后开水冲服。(3)绿豆30克,捣碎,温开水冲服。

5、煤气中毒的预防有哪些?(1)在冬季用煤炉取暖时,煤炉首先要装上烟筒,并检查煤炉和烟筒是否漏气,烟道有无堵塞,是否通畅,并在烟囱的出风口安装弯头,以防因大风造成煤气倒灌。长时间停火后,再生火时一定要检查烟筒和烟囱,确保自身的安全。 (2)居民在安装炉具(含土暖气)时,要检查炉具是否完好,如发现有破损、锈蚀、漏气等问题,要及时更换并修补。(3)俗话说“宁可冷清清,不能烟熏熏”,每天晚上睡觉前要检查炉火是否封好、炉盖是否盖严、风门是否打开。 (4)刚刚生着的煤炉,最容易产生一氧化碳,应及时打开窗户通风,并等炉火着旺后,再封火。封火后对燃烧未尽的炉灰,应及时清理。(5)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当周围出现煤气泄漏时,可以提前报警,及早采取避险措施,避免严重事故发生。

以上内容,请大家认真阅读并熟知,预防煤气中毒,防患于未然。 天祝藏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日

原标题:《冬季取暖预防煤气中毒——致天祝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