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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酒驾曝光台(第1期)

渭源公安
2020-01-06 19: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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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冬季夜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查处酒驾醉驾集中夜查全国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力保障辖区夜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12月20月至12月31日晚,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开展了酒驾醉驾夜查统一行动5次,共查处饮酒驾驶5起,有效净化了冬季夜间道路交通环境。

现对这些人员名单进行公开曝光:

1.党XX,2019年12月31日晚23点36分驾驶车牌号为甘JZ***0的小型汽车行至渭源县清源一小路口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30mg/100mg,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2.李XX,2019年12月31日晚22时驾驶车牌号为甘J2***9的小型汽车行至渭源县会川镇沈峡公路1公里+200米处路段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36mg/100mg,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3.刘XX,2019年12月20日晚23时50分驾驶车牌号为甘AB***2的小型汽车行至渭源县加油站十字路口10米处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43mg/100mg,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4.朱XX,2019年12月25日晚00时驾驶车牌号为甘J6***7的小型汽车行至渭源县一号大桥(西)——渭源县第一人民医院800米处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24mg/100mg,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5.雷XX,2019年12月24日晚23时驾驶车牌号为甘J6***2的小型汽车行至渭源县会川镇东关十字路段处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酒精含量72mg/100mg,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渭源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安全从我做起

拒绝酒后驾车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安全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原标题:《【曝光台】渭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酒驾曝光台(第1期)》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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