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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库伦旗2020年兵役登记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从严落实依法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现将2020年度兵役登记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凡我旗户籍,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本人自愿应征入伍且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也应兵役登记。
二、登记程序
2020年1月30日前,请适龄青年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无法上网的,请联系社区服务中心,乡镇,苏木武装部,由工作人员协助上网登记。
三、现场确认
2020年报名参加高考的男性考生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本人或家长于2020年1月30日前携带《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两张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乡镇,苏木人武部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登记证》,此证高考后不再补办,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兵役登记证》而无法办理高校入学手续的责任自负。
各基层武装部要设立兵役登记站,安排人员值班。对参加兵役登记人员进行初检初审,依法确定预征对象,留存相关资料,于1月30日前上报预征对象花名册。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旗征兵办将严肃问责。
四、法律责任
兵役登记是国家强制性履行的兵役义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从严落实依法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7〕71号)规定,未及时进行兵役登记的,须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未进行兵役登记的,不得报名参加高考,公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身份证明。
2、对逃避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将结合公务员招录、办理出国出境手续、高校学籍注册等,通过核验《兵役登记证》的方式进行限制和强制登记。
3、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学和职业中学,要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男性公民及时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确保本辖区、本单位或本学校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全部完成兵役登记。
五、咨询受理
为方便广大青年和家长了解征兵政策、办理兵役登记、报名应征参军等,现将我旗各级兵役机关联系方式公布如下,请于工作时间联系咨询。
附件:旗各级兵役机关单位个人及联系方式。
库伦旗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20年1月07日
原标题:《【通告】库伦旗2020年兵役登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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