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打听同事工资会被开除,“薪资保密制度”合法吗?

2020-01-07 16:5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涉及工资、奖金的话题

总是格外的引人关注。

那么,

你会跟同事交流自己的工资吗?

近日,一名财务公司的会计,

就因打听同事工资,

被公司告知“再有下次就走人”。

对此,网友也是看法不一。

好奇同事工资,我能打听吗?

前不久,同事间工资应不应该公开的话题引发热议,有媒体就“你会打听同事工资吗”发起网上投票,结果显示,表示会打听的人占多数。

打听同事工资仅仅是同事间茶余饭后的消遣行为吗?记者采访了解到,远不止于此。

有不少公司将“禁止私下交流工资奖金”写入合同,甚至还有公司让员工签订收入保密协议,明确违反者将被开除。如此一来,打听同事工资由“会不会”变成了“能不能”。不过,即使是用人单位的明文规定,薪酬保密就真的合法吗?

企业管理的“高压线”

因为打听同事工资,刚毕业的李颖虽然没有被解聘,但也因此吃了苦头。

25岁的她硕士毕业后进入上海一家财务公司做会计,在一次和同事的闲聊中,李颖得知和自己同批入职、岗位相同的两名同事工资都比自己高,便找人事经理询问原因,却挨了批评,“被告知‘再有下次就走人’。”

对于薪酬保密制度,在金融行业从事多年人力资源工作的张漫颇有感触。她告诉记者,这是不少行业企业常用的管理制度。

张漫说,工作20年的员工不可能跟一名刚毕业的员工拿同样的薪酬。“即使工作内容、工作任务相同,因学历和经验不同,每个人对企业的价值贡献也有差别。”在张漫看来,同工同酬更多地体现在基本工资部分。

张漫所在的公司,将薪酬保密列入员工行为守则,员工在入职培训时,公司会强调这是公司管理的高压线。工作中,常有同事找张漫询问其他同事的收入情况。这时,张漫一般会用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为其解释,并强调薪酬保密的规则,“如果员工没办法理解,我们会严肃地找他谈话。”

据了解,

有不少公司还将

“禁止私下交流工资奖金”写入合同,

甚至还有公司让员工签订收入保密协议,

明确违反者将被开除。

不过,

即使是用人单位的明文规定,

薪酬保密就真的合法吗?

在关于#薪酬保密合理吗#的投票中,

觉得合理和不合理的人数相当,

也有一部分人觉得

“可以保密,但是开除过分了”。

网友热议:

像慵懒的百利甜:我之前去某大公司任职,开的工资贼低,新人入职培训就下马威,说讨论工资就开除,还好现在换了家,以前天天加班还钱少

韩涵寒晗憨:同工同酬不是在一样的岗位就拿一样的钱,你要同样的工作量,同样的价值才行阿

九祯啊:同样的工作,你做8000,你同事6000,你觉得要保密吗

南亚蝙蝠:我们公司都是把员工工资公布在公告栏,这样大家工作更卖力

墨香傻傻:公司内部相对公平就没有保密的需要,保密的基本内部都比较混乱不堪

oOJannIFrY_峯Oo:我工作六年有相关经验开4k,一个刚毕业不久20岁出头的开5k。

同岗位同工种不同薪资,正在办离职手续。

律师:收入公开是同工同酬的前提

工人日报记者在采访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全时,他认为:“收入公开则是实现同工同酬的前提”。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杨保全还表示:用人单位实行薪酬保密制度,主要是从保护员工隐私、防止互相攀比、减少员工流失等方面考虑,“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企业管理、维持员工间的和谐气氛等。”

“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无明文规定薪酬必须保密,也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实施薪酬保密制度。” 杨保全认为,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薪酬保密条款在制定过程中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就应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

不过,在用工实践中,一些企业滥用薪酬保密制度的权利,对劳动者进行不合理控制,杨保全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相冲突。

薪酬保密制度在实际使用中,多因缺乏约束限制,与同工同酬原则产生冲突。据工人日报的报道中显示,律师认为,法律对于工资是否公示并无强制性要求,但劳动者对自己的工资享有知情权,因此,无论企业是否公示职工工资,都应制定明确的工资支付制度。

你觉得薪酬保密合理吗?

来源:紫牛新闻、工人日报、人民网、新浪微博等

原标题:《打听同事工资会被开除,“薪资保密制度”合法吗?》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