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扫黑除恶】下花园区检察院依法追诉的10名涉恶人员已宣判

2020-01-09 16: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近日,下花园区人民法院对区检察院依法追诉并提起公诉的岳某某等10人敲诈勒索案进行了宣判,对10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刑期为一年半到两年不等,且认定为恶势力团伙成员,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对10名被告人的量刑意见均被采纳。

2018年6月至12月被告人赵某某等3人组织的恶势力团伙在我省廊坊、保定、张家口多个项目工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发包方约定按完工面积计算工程款,后单方改变约定方式、虚列工时,利用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国家政策,采取聚集、围堵、聚众上访等手段,强迫发包方按日工资结算,索要远超实际应得的工程款,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我区建筑市场和社会秩序。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涉恶团伙敲诈勒索案时发现,岳某某等10人在明知赵某某等人犯罪意图的情况下仍旧积极参与敲诈勒索,当即决定追诉岳某某等10人,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在侦查阶段区检察院提前介入,积极引导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充分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在敲诈勒索的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考虑到10名犯罪嫌疑人都是从犯,参与程度不深,遂对十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名嫌疑人也全部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不仅体现了刑法宽严相济的原则,也使得庭审达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下花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时,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区检察院

原标题:《【扫黑除恶】下花园区检察院依法追诉的10名涉恶人员已宣判》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