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东阳市“烟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2020-01-10 15: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关于东阳市“烟票”

举报奖励通知

为深入开展“烟票”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印制、销售、回购“烟票”及类似“烟票”等烟草类有价证券的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烟票”整治,杜绝此类行为发生,根据东阳市委有关要求,《东阳市“烟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已正式施行。

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举报,举报内容要翔实、便于查处。举报电话:12315;0579-86924016。

2019年12月31日

东阳市“烟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入开展“烟票”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印制、销售、回购“烟票”及类似“烟票”等烟草类有价证券的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烟票”整治,杜绝此类行为发生,根据中共东阳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对“烟票”行为的举报,由东阳市烟草专卖局、东阳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依职责负责处理。

第二条 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举报,举报内容要翔实、便于查处,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事实负责。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15;东阳市烟草专卖局举报电话:0579-86924016。

第三条 根据举报人直接提供证据且依据其提供的证据或线索查处印制、销售、回购“烟票”及类似“烟票”等烟草类有价证券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四条 举报印制、销售、回购“烟票”行为经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按照查获的“烟票”及类似“烟票”等烟草类有价证券的面值作为案值认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度为:

(一)“烟票”面值金额1万元以下的,奖励举报者1000元;

(二)“烟票”面值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按“烟票”面值的10%以内奖励举报者;

(三)每次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查获金额较大、造成恶劣影响的,在5000元/次的基础上按程序审批上报,酌情另行奖励。

第五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案进行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颁发部门裁定。

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承办部门受理该举报的时间先后为准,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有直接作用的,可酌情给予不超过500元的奖励。

第六条 举报奖励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实施“烟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须由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科室提出奖励申请并审查,报局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举报奖励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具体负责举报调查处理的烟草专卖、市场监管部门,在做出处理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要对举报事实、奖励条件和标准予以认定,提出奖励意见,填写《东阳市“烟票”举报奖励审批表》。

(二)审批。单个奖励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含5000元),由具体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报局领导决定。单个奖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报两家单位领导共同审批同意。

(三)通知。由具体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填写《东阳市“烟票”举报奖励通知书》,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举报人员,并填写《东阳市“烟票”举报奖励通知书送达回执》。因故无法将奖励通知书送达举报人员的,该部门应将送达情况记录在奖励通知书上。奖励报批完毕半年内仍无法通知举报人的,奖励取消。

(四)发放。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书”后,携带奖励通知书到指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证件领奖并办理签收手续。接到奖励通知书后3个月内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举报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前往指定的地点亲自领奖或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他人代领必须随带“奖励通知书”、委托书及双方有效证件。

具体承办举报奖励的相关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奖金发放工作,同时填写《东阳市“烟票”举报奖励奖金发放表》。

第九条 政府相关部门对举报人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其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举报人可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十条 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一条 举报人与经营户恶意串通、虚假举报,骗取奖励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

第十二条 《东阳市“烟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下发之前(2019年9月5日)发生的印制、销售、回购“烟票”以及类似“烟票”等烟草类有价证券的行为,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阳市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东阳市烟草专卖局

2019年12月31日

原标题:《东阳市“烟票”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