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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出没 汾阳警方处罚“毒驾”不手软

2020-01-13 16:3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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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了一起“毒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11时许,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杏花中队民警接到贾家庄镇派出所移交的一起“毒驾”交通违法行为案件。据悉,1月4日,汾阳市公安局贾家庄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期间,发现中阳籍涉毒男子王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晋A28K**的黑色大众牌小型汽车,在中汾酒业发展园区附近活动,形迹可疑。凭着职业敏感性,民警判断其存在涉毒嫌疑,遂口头传唤其到汾阳市公安局接受调查。调查中,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尿液检测。经检测,王某的尿样结果呈阳性,体内确系摄入毒品,并涉嫌毒驾。涉毒案情确定后,贾家庄镇派出所民警将王某移交至汾阳交警大队杏花中队,对其涉嫌的“毒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查处。

经过调查询问,王某对自己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其吊销驾驶证、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在此,吕梁交警提示:“毒驾”会让驾驶人产生精神极端亢奋或者妄想、幻觉等症状,导致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其造成的后果不亚于“酒驾”,会严重危害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毒驾”猛于虎,安全大于天,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原标题:《“瘾君子”出没 汾阳警方处罚“毒驾”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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