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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回眸

宁波普法
2020-01-14 16:0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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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波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建设,持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普法,深入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不断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水平,持续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全年,全市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2061场,举办法治讲座2246场次,普法讲师团开展讲座655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67万余份,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积极部署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6月10日、11日,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相继在我市象山和宁海召开,我们以此为鼓舞,拉高标杆,主动作为,努力打造全国法治乡村建设起航地、先行区、示范区。

积极行动,周密部署。6月17日,市司法局在象山召开全市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学习传达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司法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今年新创省级民主法治村5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5个。

制定我市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纲要。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41号)和司法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宁波实际,起草《宁波市法治乡村建设行动纲要》,全面推进我市法治乡村建设。

总结提升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除象山“村民说事”制度和宁海“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全国会议华丽亮相展示以外,进一步全面梳理总结提炼全市各地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如余姚“阳光村务八步法”、鄞州区“三清单”运行法、北仑区“一事一议一签一公开”,通过把经验材料汇编成册,变盆景为风景,宣传推广。

广泛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建设

今年1月,省委办省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2号),指出要推进普法主体多元化,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加大全民普法力度。2月12日,郑栅洁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宁波“结合实际,务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今年,全市把开展社会普法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要求市直单位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年度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国家机关做好系统内普法的同时,指导推动、鼓励培育各种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市直机关年度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活动项目380余项。如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活动;市民宗局充分发挥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举办“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市统计局积极开展“12·8”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6周年暨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

制定建设全市社会大普法格局实施意见。在实践基础上,结合省两办意见,11月出台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将普法责任制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延伸到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为我市顺利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做好谋划。

新建30家社会普法工作室30支普法志愿者队伍。重点新建一批品牌化、专业化、公益性普法工作室。如由全国人民调解模范何凤瑛同志为主心骨的海曙区何阿姨普法工作室、浙江省非物质遗产省级传承人胡新昌带领的慈溪市胡新昌文艺普法工作室、在奉化“书香桃源剡东古镇”成立的桃源普法工作室、以“幼苗茁壮、法律呵护”为主旨的宁海县法治幼苗培育室、北仑区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成立的“法管家”社会公益普法工作室等。今年新建普法志愿者队伍30支,如由江北区女律师组成的“金石榴”女律师普法队、鄞州区南高教园区学校学生组成的“首法先锋”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队、开展环保法治特色普法的镇海区九龙湖黄背包旅游普法志愿队、象山县交通安全教育讲师团组建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讲师团、在“红色乡镇”组建的余姚“鹿先锋”普法志愿团队等。

全方位开展法治宁波、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宁波等目标,结合宁波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法治浙江建设考核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工作,积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各地按照“区域无死角、人员全覆盖、形式多样化、效果最大化”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充分调动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法治宁波建设,明确职责分工,坚持系统化、整体化、全面化推进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全市动员、全民知晓、全员参与的法治建设浓厚氛围,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我市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制作《法治宁波宣传手册》,发布致广大宁波市民一封信和相关视频,依托市级有关媒体开通法治宁波建设专栏。11月21日,在地铁1号线鼓楼站甬城惠客厅,由中共宁波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宁波市普法办和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举行了法治宁波号地铁专列首发仪式。向广大市民展示我市法治建设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承载着宁波法治建设的成果与荣誉。12月1日,在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开启 “法治宁波建设工作成就展”。对全市群众发送短信合计500余万条。编辑制作法治建设主题倡议书、环保袋、展板、挂图等共计80余万份,依托各类楼宇电视广告、户外电子屏3000余处,组织各类法治建设集中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法治宁波建设,全市以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抓手,推动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组织开展“宪法进万家”法治宣传活动。拓展宪法宣传“十进”范围,推动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两新”组织、进宾馆、进公共交通场所、进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征集报送20余部。并与省司法厅、浙江法制报联合在海曙、镇海、江北、象山等地开展“浙里”光影送宪法摄影采风活动和“浙里”话宪法网络直播活动。2019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各地宪法主题公园(场馆)全覆盖,充分发挥宪法宣传教育阵地的优势,加大宪法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12·4”宪法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全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根据省厅部署积极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国家宪法日,在宁波城区主要地铁站组织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地铁普法志愿活动。12月7日,由宁波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主办、宁波大学法学院和宁波大学律风普法志愿者大队承办的宪法宣传周宁波系列活动之“峥嵘七十载,宪礼新时代”活动于南塘老街商区顺利举办。12月9日,在宁波电视台举行了宁波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

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法治建设重大成就,组织“普法讲师团”、“名优律师大讲堂”开展系列宣讲;并在《宁波普法》微信上策划推送宁波籍革命先烈的事迹,一周一篇,持续到10月,作为迎接70周年国庆法宣的重要活动之一。

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金融风险防范、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开展“百名律师千场法治讲座”、法治宣传进农村文化礼堂、普法志愿者小分队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开展专项普法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截止11月,各地已完成“百名律师千场法治讲座”1000余场次,通过组织优秀青年律师深入村(社区)开展宣讲活动,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村(居)民的法治观念,切实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持续抓牢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各级党校积极推动宪法学习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在各主体班次安排宪法法律专题培训;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规范学校法治教育,全市8家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47家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发挥课外法治教育活动阵地作用。

以国家工作人员为重点,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学法用法制度。市委组织部等单位组织实施的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今年将圆满结束,全市公务员普遍接受了一次宪法、监察法、行政法、公务员法的脱产培训。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组织开展三次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主题主要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等内容,切实提升新任市管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水平。

以青少年为重点,教育系统部署开展全市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实现全市在校学生宪法学习宣传全覆盖;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团市委等单位联合组织开展“祖国在我心·言出法随行”宁波市第五届少儿故事大赛。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加强与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交流,3月启动 “法院系列庭审进宁大”活动项目,让在校大学生零距离感受法庭的庄严、法律的威严,是我市社会普法和校园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创举。

深入推动法治文化培育建设

推进彰显法治精神、富有宁波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按照“一地一品”的要求,整合资源统筹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今年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宁波广播电视集团组织开展宁波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活动。

开展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截止目前,已建成特色法治文化场馆40家,成为我市普法新高地、法治风景线。今年,全市各地通过多方挖掘,调研遴选,继续建设10家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其中宁波市廉政法治文化园等3家将作为地市共建项目。

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不断完善升级“宁波普法”网,加强“宁波普法”微信、华数数字电视“法治家园”栏目、掌上APP、微博等网络平台建设,并在一些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设置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推进“智慧普法”。其中,“宁波普法”至今共推送5000余条微信,粉丝7万余名。7月,“宁波普法”获评浙江政法微信排行榜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强,已经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来源:宁波市普法办

原标题:《2019年宁波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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