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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320国道以东岱官路南侧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0-01-13 16:5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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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320国道以东岱官路南侧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02月10日10时至2020年0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875/04),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320国道以东岱官路南侧房地产。起拍价:130293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注:详情参照评估报告附件;标的物是否有户口,请自行落实,法院不负责户口的查询,本院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

瑕疵说明:产权人持有“房权证保山市字第00000656号”《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共2幢,建筑面积合计1583.34㎡,第1幢为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第2幢为三层砖混结构住宅楼。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查勘,第2幢房屋实际为局部四层;第1幢房屋四层两边晒台上建有面积合计215.18㎡的一层彩钢瓦简易房;院内沿逆时针方向依次建有面积159.38㎡的一层彩钢瓦简易房一幢,面积248.38㎡的二层彩钢瓦活动板房一幢,面积61.49㎡的一层石棉瓦简易房一幢,与证载不一致。本次估价将证外简易房纳入评估范围,请报告使用者注意特别注意这一情况。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日向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01月09日起至2020年02月09日17时(9:00-17:00,节假日除外)止,咨询电话:郭:18288539977;有意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法院执行通”预约看样,或与北京法易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本院及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亲自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现状竞买本标的,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注:标的物是否有户口、是否能过户以及欠费情况,请自行向相关职权部门落实,法院不负责查询,本院和辅助机构不为此瑕疵承担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02月05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承租人。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02月18日17时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账号:9558852510000181177,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0)云0502执恢5号,等待通知领取收据及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法院将此标的物拍卖的辅助工作(咨询、看样、交尾款)委托由北京法易科技有限公司司法辅助业务部负责,期间买受人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郭:18288539977

监督电话:0875-223342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辅助投诉电话:13759123021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01月08日

原标题:《【拍卖公告】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320国道以东岱官路南侧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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