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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大提升】撑起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天空”

肃北县公安局
2020-01-16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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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骄子树新风

讲奉献比作为

撑起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天空”

——肃州区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综述

“检察干警多次来实地调研,帮助我们改进戈壁生态环境,通过法治手段解决园区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规范了园区经营管理。”酒泉市肃州区戈壁农业产业园园区办副主任李静涛对肃州区人民检察院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做法赞叹不已。

在全省检察机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肃州区检察院坚持“四大检察”职能多轮驱动,充分运用检察资源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建设“三区两城一中心幸福美丽新肃州”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肃州区检察院干警在戈壁农业产业园查看生态环保情况。

妥善处理涉企刑事案件

2019年4月,肃州区检察院受理了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甘肃某工程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嫌串通投标案,涉案的20家公司均是水利水电建筑方面的民营企业。如果机械办案,全部起诉法院被刑事处罚,会导致部分企业破产、员工失业,对全省水利建筑行业造成一定冲击,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

肃州区检察院干警在深挖细查,准确查明各涉案单位犯罪事实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各涉案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犯罪事实和情节,开展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公开听证并请示上级同意后,肃州区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及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瓜州分公司提起公诉,对19家犯罪嫌疑单位和19名法定代表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同时,结合案件办理情况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整治行业乱象,维护公平竞争。

“我们在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严格按照高检院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1条执法司法标准’,妥善办理民营企业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对涉案民营企业及负责人依法审慎使用强制性措施,依法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肃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潘玉明说。

对于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刑事犯罪行为,肃州区检察院坚持严厉打击,依法严惩,从严办理了高利放贷、非法讨债、欺行霸市的恶势力案件6件79人。

依法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2019年1月,我公司因涉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80万元现金被法院保全冻结,但法院在判决后执行过程中,又将我公司名下的75万元现金保全划拨,80万元被冻结的现金却迟迟得不到解冻,这是很不公平的。”某建筑公司经理李某某介绍说,肃州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开展“维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走访他们公司时,他们反映了这件事,并向肃州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没想到申请交上去不久,80万元就很快被解除冻结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法治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办理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监督与酒泉某商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我们立足检察职能,狠抓落实,努力用心用情为民企服务,用足用活监督手段为民企解忧,全力把高检院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全心全意护航民营企业的发展成长。”肃州区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于志国说。

肃州区检察院还积极开展了“千人进万企”大走访活动,主动问需问计,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把脉”“诊断”。开通涉企控告申诉受理“绿色通道”,受理各类侵犯民企合法权益的控告申诉 11 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

打造肃州检察服务品牌

发展戈壁生态农业是肃州区委、区政府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部署。因农业园区占地面积大、生态环境脆弱,在园区建设运营过程中如果不及时预防和治理,将不利于园区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戈壁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率先提出并认真践行检察资源服务戈壁生态公益保护的工作理念,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戈壁生态农业建设中运用检察资源加强公益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关口前移,把事后的公益诉讼变为事前的公益保护,在加强戈壁生态保护的同时,积极为企业依法经营、健康持续发展建好‘防火墙’。”肃州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国斌说。

肃州区检察院的做法很快得到了肃州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认可,区两办联合印发《实施意见》,并成立了“戈壁生态农业公益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挂牌成立了检察服务室,为各类产权主体提供平等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护。

派驻戈壁生态农业产业园检察服务室成立以后,检察干警在工作中发现,戈壁产业园区近 6000 座日光温室,每年每座温室产生蔬菜作物秸秆约2.5吨,这样下来,一年会产生农残废料 16000 余吨。但各个园区均没有配备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园区企业及农户的生态环保意识不强,蔬菜秸秆农残废料在园区内或者周边随意堆放、丢弃,存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风险。为此,肃州区检察院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目前,已在总寨、东洞戈壁产业园区新建基质生产企业两家,将园区所有农残废弃物就地消化,用于生产基质或肥料,有效防止了园区农残废弃物等垃圾对园区的土壤、水、大气造成污染,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在了解到部分驻园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因前期投入资金大、短期内收益小,资金链紧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后,肃州区检察院立即与园区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引导驻园企业与园区签订《入园协议》,督促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效化解了劳务纠纷,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魏世东)

高举民族团结旗帜

共建设活力智慧和谐幸福美丽肃北

发布:肃北县公安局

来源:陇原剑

原标题:《【见证大提升】撑起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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