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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观察】饭局没去成,却做了个119800元的天价眉
纹眉、纹眼线、种睫毛……已经越来越普遍,成了爱美人士的标配,不仅女孩子、有些赶潮流的男孩也跃跃欲试。
近日,博士毕业的杨先生花了119800的天价纹了个眉,估计爱美的女士都自愧不如,这位杨先生一定是对美有着极致的追求。
然而,从外表上看杨先生不像走时尚路线的人,怎么想起来去纹眉呢?而且还斥巨资!!!究竟是怎样的眉毛让杨先生愿意花重金去纹呢?杨先生表示对于自己的新造型很不满意“像蜡笔小新一样”,纹眉也并非自愿!
原来杨先生一直在郑州一家银色美之家理发,有一天店员以“请吃饭年底回馈客户”的理由带他去了另一家优胜南路的银色美之家做眉毛。虽然杨先生拒绝了,但是还是被强行拉到店中做眉毛。给杨先生做眉毛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没提价格,等做完之后张口索要119800元。杨先生吓傻了,一恐吓就不敢说什么了,好在一帮好同事和记者帮他去店家讨说法。当要求店家拿出价目表时,负责人有点慌了,始终顾左右而言他。
这时又出来一名负责人,他表示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消费方式。
掰扯了大半天,价目表始终没拿出来。记者只好反映给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查不光没有价目表还超范围经营。最后负责人表示杨先生消费的钱已经全额退还。生活中包括衣食住行,处处离不开消费,还有许许多多的“杨先生”也陷入了消费陷阱。案例一:千元买蟹券运来5只死蟹
2017年10月,马女士在某知名购物网站上花费近千元购买了一张大闸蟹提蟹券,商家保证8只4两以上的正宗阳澄湖大闸蟹。马女士于10月2日要求商家发货,直到6日上午,收到顺丰快递邮包,验货发现8只大闸蟹死亡5只,同时个体大小规格远未达到商家承诺的大小。于是要求商家更换补发,但遭拒绝。通过工商人员实地寻找和沟通,商家于14日重新补发大小如前期承诺的8只大闸蟹。
案例二: 团购火锅鱼到店竟要补差价
2018年1月,王先生在某团购网站花了76元团购了某品牌火锅一份,其中包括一份2斤左右的鱼。但当王先生到该店消费时却被告知没有2斤左右的鱼了,只能提供重于2斤的鱼并要求消费者另外补差价,王先生无法接受。工商部门根据新《消法》进行调解,火锅店最后认同消费者在不进行补价的情况下消费。
案例三:老年人被忽悠保健品非药品
2018年7月,施先生拨打“12315”电话,投诉位于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北郊的某保健中心开设讲座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宣传产品,诱骗施先生家里老人购买了3490元的保健品。施先生要求全额退款。最终,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商家全额退款。同时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现已另案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消费时,切莫贪图便宜,避免掉入商家设的消费陷阱。对于一些服务消费,一定要先询问价格,拒绝不合理的价格。若不小心踩入了消费陷阱,也要勇于维权,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
参考:@青春上海@济宁晚报@丽江日报
文编:钟晴
图片:朱钧
排版:江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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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观察】饭局没去成,却做了个119800元的天价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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