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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2020-01-15 16:49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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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共: 550 字 4 图

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日前,鹤岗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绥滨县绥东镇凤贤村党支部书记马旭明、村委会原主任孟庆伟(非中共党员)、财经委员齐世平等人截留挪用惠农专项补贴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凤贤村申领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合计48万元,经马旭明、孟庆伟、齐世平共同决定,将该补贴资金违规用于村务支出,未发放给实际耕种的农户。2019年12月,马旭明、齐世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孟庆伟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萝北县团结镇龙胜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村会计蒋小华不正确履职、刁难群众问题。2019年4月,蒋小华在受理惠农补贴申报工作中态度恶劣、刁难群众,致使该村村民王某某无法正常申报2019年耕地补贴。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蒋小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永新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培群伙同他人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7年8月至12月,张培群在负责协助房屋拆迁征收工作期间,接受其亲友该村村民刘某某请托,从中协调征收现场负责人崔某某(已故),违规为刘某某办理房屋评估、验收等手续,骗取拆迁补偿款90.3万元和安置房产两套。2019年8月,张培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转载自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鹤岗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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