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讷河市实施“两病”门诊用药补偿待遇

2020-01-17 18:2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讷河市融媒体中心

通 知

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讷河市实施“两病”门诊用药补偿待遇。

(一)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已享受“糖尿病”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继续执行现有的慢性病保障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此“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

(二)认定标准及认定医疗机构:以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准。我市认定医疗机构为讷河市人民医院、讷河市中医院。

(三)待遇标准:认定合格的“两病”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四)购药医疗机构:认定合格后,在讷河市辖区内任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购药。

讷河市医疗保障局

原标题:《讷河市实施“两病”门诊用药补偿待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