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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接受《法制周报》专访:全面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

2020-01-18 19:2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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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于《法制周报》 2020年1月16日1版)

“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面旗帜。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枫桥经验”的坚持创新发展,明确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今年湖南省两会上,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枫桥经验’来自基层实践、源于公安工作。我们将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充分发挥首批获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示范引领作用,持之以恒把创建不断推向深入,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近日,省人大代表、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接受《法制周报》记者专访时强调。

记者:您认为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有何重大意义?我省公安机关在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方面有哪些思路和举措。

许显辉: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5月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工作的根基所在,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是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支撑。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是公安机关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实际行动,是防控风险隐患、维护安全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夯实公安根基、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举措,也是坚持专群结合、推动社会共治的必然选择。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将新时代派出所建设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的“一号工程”组织实施、作为优化警务资源的“系统工程”统筹推进、作为增强公安工作后劲的“希望工程”狠抓落实,推动全警进一步形成“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夯实以派出所建设为重中之重的新时代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实现派出所警务智能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队伍正规化的“四化”目标,为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目标是什么?重点任务有哪些?

许显辉: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主要目标就是“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围绕这一目标,全省公安机关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真情助民,确保“矛盾不上交”。结合接处警、社区工作和执法办案等日常业务,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调处措施帮助解决,重大矛盾风险及时报告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处置。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积极推广“庭所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预防减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防范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和重大群体性事件。

二是守土安民,确保“平安不出事”。坚持人力和科技相结合,推动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防止形成违法犯罪“洼地”和“破窗”效应。深入摸排掌握涉黑涉恶、涉枪涉爆等暴力犯罪和盗抢骗、毒黄赌等突出违法犯罪线索,快破多破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民生小案,落实重点人员特别是高危重点人员动态管控措施,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倾心惠民,确保“服务不缺位”。去年,由省公安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一建设的“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在全省正式上线,实现包括电子证照在内的369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打包上网”,人民群众好评如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多次推介平台建设应用经验,中央电视台作了专题报道。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托“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大力推广“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在派出所落地见效。同时,大力推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对加强我省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有哪些推动和促进作用?下步还将进一步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许显辉: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处于公安战线最基层、维护安全稳定最前沿、联系服务群众第一线。省公安厅始终把派出所作为“大抓基层、大抓基础”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从2018年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全省公安派出所队伍建设、警务保障、警务改革、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来势喜人、成效明显。去年11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长赵克志来湘调研时,对我省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一村一辅警”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也推介了我省经验。

2020年,是我省公安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公安派出所建设三年行动的开局之年。全省公安机关将滚动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地推动新时代派出所工作发展进步。

一是持续推动警力下沉。按照派出所警力配备标准和城乡社区警务要求,进一步推动配齐派出所和社区、驻村警力,确保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40%、城区公安分局总警力50%以上,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40%以上。

二是持续加强业务用房建设。主动对接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大力推进公安派出所提质改造,确保完成三年内新建、改扩建派出所600个以上的目标任务。

三是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应用。持续抓好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提升派出所对辖区治安要素的感知和控制能力。今年,省厅将建设新一代派出所基础工作智能平台,为派出所民警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是树立科学的考核导向。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改革重塑派出所警务机制,让派出所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在人口管理、信息收集、化解矛盾和服务群众上来。今年,省厅将推广派出所评议部门警种制度,由派出所长对厅属单位、市州公安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推动警种部门围着基层转。

记者:前段我省开展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创建活动重点做了哪些工作?近期还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

许显辉:去年以来,省公安厅制定印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工作方案》并召开系列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全省广大公安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着力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雷锋派出所、韶山市公安局韶山冲派出所、资兴市公安局东江派出所、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徐家井派出所等4个派出所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星城派出所等32个派出所获评全省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今年1月,我们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座谈会,对以上派出所进行了集中授牌,并就下步创建工作做了周密部署。全省广大公安派出所将以首批命名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榜样,持之以恒把创建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省公安厅把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作为今年创建活动的重要抓手。全省公安机关将精心组织、全警动员,认真贯彻“访民情、解民忧,化矛盾、防风险,查问题、治乱点”的活动要求,实现对生活困难家庭、特殊人群家庭、重点退役人员家庭、治安积极力量、治安重点部位、经营困难企业“六必进、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深入查找一批隐患,防范一批风险,解决一批问题,确保取得突出成效。当前,特别是紧紧围绕春运、“两会”、春节、元宵等时间节点,以“迎新春、送温暖、保平安”为主题,集中走访慰问群众,积极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切实维护岁末年初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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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公安

原标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接受《法制周报》专访:全面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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