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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红:“贵州苗岭深处的好法官”

2020-01-21 12:0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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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下午,现任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的“全国模范法官”刘国红,从北京载誉归来。

刘国红先进事迹

刘国红,男,苗族, 1975年7月生,贵州省都匀市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刘国红法官1996年进入法院参加工作以来,服务基层接地气,守望山区暖人心,扎根在贵州苗岭深处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3年。该同志工作注重效果,办案讲究方法,所办案件连创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月结案和年结案历史最高记录,先后被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并评为全州优秀人民法官,被黔南州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州首届十佳政法干警,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业务标兵和全省优秀法官,被贵州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十大最美政法干警,被贵州省委宣传部评为百名最美贵州人,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群众誉为“贵州苗岭深处的好法官”。

千条路,万条路,扎根苗岭才是真道路

刘国红同志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强。在工作中,刘国红始终坚持扎根云贵高原苗岭深处,始终坚持一切依靠群众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审判工作中和人民打成一片,依靠群众调处化解民商事纠纷,他不怕苦,不怕累,兢兢业业为和谐,默默无闻献青春,被群众亲切的称为“牛法官”:一方面贵州方言“刘”和“牛”差不多,此外既是说他默默奉献如孺子牛,又表明他为群众办实事又快又好。为能更好的履职,他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努力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为开展好审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都匀毛尖原产地的大山深处,茶农中间流传着一句话:“想欺负人?我到刘法官那里告你去!”充分表明群众对刘国红的信任。

为拆迁款兄妹反目,刘法官巧解分重归于好。刘国红处理的一桩案件的当事人至今仍记得这件事:本案中,两兄妹为拆迁款几欲决裂。原来,随着都匀城市建设的发展,都匀经济开发区大坪镇幸福村作为城郊村,拆迁征收补偿款分配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原告罗某梅认为自己理应获得承包地征收补偿款;被告罗某勇认为原告罗某梅作为“外嫁女”,是“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已离开父家去夫家十数年,且未耕种承包地,一直由被告耕种,不应获得任何承包地补偿利益。双方相持不下,争吵不休,被告甚至将原告留给已故父母的祭奠物品丢还原告,并声称从此断绝亲属关系,老死不相往来。

在刘法官的实地调查、耐心劝导下,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他和书记员走向田间地头,将巡回法庭设置在村寨,召集原、被告双方,辨法析理,崇讲骨肉之情、尊重历史风俗的重要性,讲事实摆道理说明血缘亲情世代友好的积极意义,劝诫当事人不要为眼前利益反目成仇。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原、被告愉快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困扰兄妹的拆迁补偿款纠纷得以化解。该案的圆满处理,既将巡回法庭便民、利民的司法宗旨得以贯彻,又在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兄妹亲情关系的同时,也向人民群众宣传了法律知识。最重要的是,涉及征地、拆迁等纠纷的成功处理,为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的快速推进扫除了障碍。作为都匀市工业园区巡回法庭负责人,刘国红法官从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村民办实事,搭建起了连心桥,被群众誉为“咱们百姓的贴心人”。

千道理,万道理,案结事了才是硬道理

刘国红同志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和人民安居乐业作为第一工作准则。多年来该同志工作兢兢业业,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化解了大量的纠纷,办理案件4000余件,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建筑施工合同、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劳动争议乃至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他审理了很多重大疑难案件,审理了贵州省首例省级政府部门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成为此类案件审理机制的样本,审理的北京自然之友与华润新能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被贵州高院评为贵州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指导审理的锦屏县检察院与锦屏县环保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首例判决的案例,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环保行政十大典型案例,他现已成为黔南环资审判的“头牌”。他始终如一地把每一件案件作为最重要的案件来办,以案结事了为最高目标,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尽力使当事人心平气顺,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和谐。23年来,他所承办的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的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8.72%。

由刘国红审理的民事案件,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案件类型广泛,案件数量大,关系到大量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基础性社会关系,这些最基层、最基础、最基本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个案问题可能转化为群体性问题,民事案件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势必影响社会稳定。刘国红在案件审理中,讲究工作方法,始终坚持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依法、依理进行调解工作,努力实现化干戈为玉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千计划、万计划,为民着想才是好计划

熟悉的人都知道,刘国红是一个循规蹈矩、按部就班近乎“迂腐”的人,但他有自己的道理:面对千变万化的案情,法官必须时刻遵循设身处地为双方当事人着想,必须用不变的良心对待每一个案件。体现了刘国红法官非常强的适应能力和良好的法律素质。他踏实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取得令人膜拜的审判业绩,得到组织的认可和同事的赞誉。他心揣百姓,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赢得了当事人的普遍信赖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在贵州龙里黔龙建材有限公司与劳动者包某伟等劳动争议群体案件中,涉案劳动者情绪激动,随时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刘国红接手该案后,立即赶到案发地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有条不紊的释法析理,设身处地地引导双方理性思考,有效缓解了劳动者的激动情绪,信访苗头得到稳控,并营造了良好的调解氛围。最终经过耐心细致、层层推进的司法调解,巧妙地化解了矛盾,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赞许。这样的群体性案件很多,在刘国红手里,他都能拿捏得当,顺手擒来。2019年发生在三都水族自治县的段某某等与曙光建设有限公司30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正是他柔绵化骨,深入农民工心里,采取灵活巧妙的的方法,硬是调解了所有案件并督促资方兑现了所有农民工工资。

千秘诀、万秘诀,敬业乐群才是独秘诀

刘国红同志不仅案子办得好得到人民群众的敬佩,在单位和家里也十分招人喜欢。有人私下里问他有什么秘诀,他总是笑而不答。事实上,敬业乐群似乎是他最好的“公开的秘诀”。近三年来他先后参加合议案件数千件,积极配合其他同志开庭、调解更是家常便饭,无论是开庭或调解,该同志都积极主动,同事们十分喜欢和他合作。面对单位年轻同志提出的案件探讨,刘国红更是放下手里案件,耐心地回答和分析案里案外的各种意外和可能,成为同事眼里的“良师益友”。工作之余,刘法官热爱生活、热爱运动,还是个快乐的“多面手”,他是全州法院运动会羽毛球男子单、双打冠军,他的毛笔书法获得省、州法院的表彰,他参加“多彩贵州”歌唱大赛获得赛区大奖,他代表政法军警参加全州运动会象棋比赛……贵州省遭遇百年未遇凝冻灾害的时节,刘法官在家里停水、停电,新生儿无人照料,父亲病危的情况下,在大年三十夜向党组织写下了誓言坚守抗冻救灾岗位的“决心书”,并用实际行动毅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得到了中共都匀市委和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充分肯定,其感人事迹传递着正能量。激励着人们不断前行。

千颗心,万颗心,比不上司法为民的金子心。在刘国红的一系列感人事迹面前,多美的文字都显得苍白而无力。这就是刘国红,一个在贵州苗岭深处继续奔走的全国优秀法官。

原标题:《刘国红:“贵州苗岭深处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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