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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无证+醉驾,宁德周宁惊现2020年伊始福建第一“醉”
年终岁末
各种各样的酒席、聚会越来越多
大家有没有牢记
可就是有人不听近日
宁德周宁就出现了
2020年福建第一“醉”!
超出醉驾标准3倍还多!!
案件详情
2020年1月18日01时55分许,刘某聪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苏A****5号小型轿车从周宁县狮城镇西环路实验小学门口出发,沿西环路、桥南街前往新一中附近车辆修理厂,途经周宁县新一中门口路段左转弯时碰撞新一中大门,造成刘某聪受伤及车辆、新一中校门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血液检测,刘某聪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3.5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嫌疑人住院治疗,交警部门对刘某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待其出院后,移送检察机关进行下一阶段处置。
无证本就不能驾驶机动车
居然无证还醉驾
看来
刘某聪的胆子被“酒精”膨胀的不得了了
以身“试法”不仅伤及自己
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福建公安交警提醒: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甚多,
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不“酒”驾,才能“久”驾!
于此同时,请记住!春节期间,交警蜀黍将会持续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不松懈!
直播预告
直播时间:1月23日10:00-11:00
直播主题: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
开展支队:龙岩高速交警支队
直播链接:扫描二维码 进入直播平台
来源:宁德交警微发布
原标题:《典型案例|无证+醉驾,宁德周宁惊现2020年伊始福建第一“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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