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法治课|疫情之下哄抬物价该当何罪?律师:情节严重者可判刑

澎湃新闻记者 赵思维 实习生 沈佳昕 闫彩琪
2020-01-23 10:08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字号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出现了包括品牌口罩在内的医药用品热销、涨价现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从1月20日至22日,湖北、上海、广东、北京、四川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陆续针对医药用品经营者发布警(提)示,明确采取措施部署开展相关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稳定价格秩序。此外,淘宝、京东、饿了么、苏宁易购、拼多多等平台也陆续发布声明称,已向平台上销售健康商品的商家发出通知,不允许涨价销售。

对于上述现象,多位律师向澎湃新闻分析,经营者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在内多个行政处罚措施。

有律师还认为,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经营者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多地防护口罩缺货,厂家回应

21日,澎湃新闻检索发现,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在淘宝和京东两大电商平台,3M、霍尼韦尔等品牌N95级口罩普遍显示“缺货”,有的自营商家将原本150元左右的口罩提价至400元左右,有的自营商家则一边打出“驰援武汉”,一边将口罩提价。

21日,武汉市海王星辰健康药房首义路店以及老百姓大药房工业三路店工作人员均告诉澎湃新闻,“(口罩)卖得太快了,目前,正等待公司配货。”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一名客服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全国的老百姓大药房口罩销量均上涨,公司已经联系生产厂家加紧处理,尽量保证春节期间正常供应,价格不会调整。

位于珠海市明达路的嘉宝华健康药房的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口罩紧缺的情况下价格也稍微有些上涨。“普通的口罩原来1元一个,现在2元一个。”热销的N95口罩现在价格为22.8元5个。此外,珠海市香洲区围基路附近大药房也出现口罩紧俏情况,有工作人员称,“这几天3M款口罩很快就卖完了,现在没有存货。”

就此,22日下午,3M中国总裁玮莫林在接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采访时表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3M注意到了中国市场对呼吸防护产品需求的提升,已采取全力组织口罩生产、全力补货、官方旗舰店将保持价格稳定等保障措施。

同日下午,霍尼韦尔发布声明称,个人安全防护设备的团队已经对生产、库存、物流到电子商务平台的订单流程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及时补货,尽一切努力保障KN95口罩在春节期间的持续供应。同时也与电商平台积极配合进行限购,坚决抵制倒买倒卖等不良行为,最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电商平台、市监局加强监管,稳定秩序

针对出现的口罩涨价销售现象,1月21日至22日,淘宝、饿了么、苏宁易购、拼多多、京东等平台陆续发布通知,表示不允许平台在售的口罩涨价,将对平台医疗商品干预管控,严查恶意涨价行为。

广东、湖北、北京、上海、四川等多地严查口罩在内的医药用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行为。

20日至21日,广东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开展相关医药用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并在21日下午组织省内相关医药销售公司、连锁企业召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会。

22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警示,经营者要维护口罩等医用商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推动口罩等医用商品价格大幅上涨。

同一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上海市市监部门则表示,对相关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律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情节严重者构成“非法经营罪”

疫情面前,如果医药用品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将面临何种惩罚?

多位律师向澎湃新闻分析认为,经营者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在内多个行政处罚措施。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告诉澎湃新闻,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规定,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观点一致,他补充说,口罩供不应求,经营者适当涨价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过高涨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则违反《价格法》规定,将被行政处罚。

也有律师分析认为,经营者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邢鑫表示,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涉嫌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情节严重的可构成非法经营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司法解释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了多方面的明确,其中包括预防、控制传染病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行为。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岳屾山解释,2003年“非典”期间,出现了借机牟利、囤积居奇的现象,对此,两高专门出台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规制。涉及的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岳屾山解释,“按非法经营罪从重处罚”,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徐笛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