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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群众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提示

2020-01-22 23:4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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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群众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提示

春节期间,是广大群众返乡购房高峰期,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注意事项

1、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五证”不全的房产存在极大风险,不要购买。任何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订金、预付款、意向金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2、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内。

3、应慎重签订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4、注意索要和保存楼盘宣传资料、网签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购房款项要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购买二手房时注意事项

1、审慎选择房产中介机构,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经纪机构备案证的房产经纪公司,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经纪公司,杜绝委托“黑中介”进行交易。

2、认真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未取得房产证、保障房、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3、谨慎支付交易资金,如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4、规范交易合同签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防范一房多卖等行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为了节省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增加交易风险。

三、杜绝跟风炒房 降低购房风险

1、党中央一直坚持“房子是用来住不是用来炒的”的指导思想,并陆续出台一系列调控措施和改革举措,建议广大群众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需要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房地产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因购买“五证”不全的商品房和禁止交易的二手房所出现的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进行解决。

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0日

附:截止到2019年12月份取得备案证的房产中介机构名称

1、兴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平安大街西段2栋2单元102室)

2、献县风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滨河大街南、本斋路西)

3、献县房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平安大街东段ND3栋32号门市)

4、献县宜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平安大街东段)

5、献县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平安大街东段ND3栋34号门市)

6、献县乐家房屋中介服务中心(平安大街ND3栋16号门市)

7、献县瑞梦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中华大街57-3号广电局小区)

8、献县瑞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滨河大街南侧本斋路西侧凯旋城楼下)

9、献县富泰房屋中介服务中心(平安大街东段ND3栋30号门市)

10、献县简单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平安大街本斋路至新华路段北侧3栋9号)

11、献县福盛房屋中介服务中心(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平安大街东段本斋路至东环路ND2幢06号门市)

12、沧州福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东大街文化广场)

13、献县择家房屋中介服务中心(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平安大街本斋路至新华路段北侧)

14、献县益家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河北省沧州市献县本斋路至东环路ND2幢08、09号门市)

15、献县嘉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平安大街本斋路至东环路ND12栋2号)

原标题:《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群众购买商品房时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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