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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战疫情!江西市场监管系统11个设区市局在行动

2020-01-24 13: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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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近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进展情况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在突如其来的疫情面前,江西市场监管系统11个设区市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南昌市局

各医药用品生产企业、经营者: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与预防疫情相关的商品出现价格上涨和脱销现象,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身体健康、节日安康,现就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内各医药销售公司、连锁企业、药店等医药经销商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相关医药用品价格。尤其对口罩、消毒液等紧俏商品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借机乱涨价、哄抬价格。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开展疫情防治期间的价格监督检查,对相关经营者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2、市内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要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控产品质量,严防产品以次充好。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有关医疗器械的监管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力度,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置。

3、市内各药品经营单位是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建立起采购、销售、储存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药品经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要建立落实药品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保证经营行为持续合规,严格审查供货单位资质,做到索证索票,确保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对感冒药、抗病毒药、抗生素、血液制品和相关中药饮片等与防控疫情相关的药品加强购进、养护、保管、销售方面的管理,切实保障所销售药品的质量安全。要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规定。执业药师及药学技术人员应在职在岗,充分发挥药师在指导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

举报投诉电话: 0791-12315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九江市局

近日,九江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有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质价相符,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各有关经营者:

近期,由于部分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相关商品和药品价格出现波动,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履行义务

有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到依法经营,质价相符,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二、规范行为

有关经营者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实施下列价格违法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三)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

(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五)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的行为。

(六)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行为。

三、法律责任

(一)违反《价格法》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二)违反《价格法》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违反《价格法》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四)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1.不标明价格的;

2.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

4.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其他行为。

(五)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有关经营者要严格按照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如有违法行为或接到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景德镇市局

针对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广大市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价格监管、广告监管、网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指挥部,全面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强化市场监管服务,应对疫情。

一是加强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取缔,严格打击贩运、售卖、经营野生动物;依法查处市场内畜禽和水产品无照经营行为;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防止来源不明的、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病死的等不合格畜禽和水产品及其制品进入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

二是严厉打击假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对假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名义销售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畜禽和水产品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涉嫌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一经发现,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的商品和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向全市药械等相关经营单位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警示有关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等有关市场价格波动及投诉举报情况,依法严厉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及实施价格欺诈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四是确保12315投诉举报热线畅通,综合执法支队24小时待命,确保在第一时间到达问题现场核查处置。

截止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近500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82个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23户次,检查药店35户次,处理消费投诉5件。

萍乡市局

2020年1月22日,萍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迅速部署应对新型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局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积极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市局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对农贸、生鲜、活禽、水产市场和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监管。

三是强化重点商品市场监管。对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约谈,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防重点产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贺根发局长深入经开区新区市场巡查,督导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燕克敏副局长巡查经开区金陵市场

朱水根副局长巡查湘东区春风市场

药品经营监管科巡查医药企业

新余市局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农贸市场开办者、管理者、经营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严控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所有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一律不得交易和销售活禽、野生动物。

2.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农贸市场、农产品市场要做到一日一清洗、一日一消毒,做好防鼠防蝇防蚊等防控工作,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3.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记录等制度。确保可溯源,不得销售来源不明的、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病死的等不合格畜禽和水产品及其制品。

4.市场内所有经营者,一律不得无证无照经营、不得借机哄抬物价、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请及时到当地指定医院进行诊治、排查。

请各市场开办者、管理者、经营者严格遵照落实。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宣)

2020年1月23日

鹰潭市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贯彻落实,全面开展防控新型肺炎疫情强化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全力以赴做好防控有关工作。

1

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市局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职责,确保防控有关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2

切实履职,强化依法监管。严格依法履职,切实加强对农贸、生鲜、活禽、水产市场和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禁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野生动物。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防止来源不明的、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病死的等不合格畜禽和水产品及其制品进入市场。加强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商品质量和广告、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依法查处市场内畜禽和水产品无照经营行为和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对假借防治新型肺炎疫情名义销售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涉嫌畜禽和水产品及其制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涉嫌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法从快从严处理。

3

大力宣传,强化信息报送。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有关知识的宣传力度,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着力提升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疫情防范意识。

赣州市局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22日上午和晚上、23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密集召开工作调度会,积极周密部署应对工作。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要求从五个方面做好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食品协调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确定了“谁分管谁负责、谁挂点谁负责、谁出事追谁责”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

下发了《关于加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严密源头防控、保障商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等三个方面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加强价格监管

针对市民担心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口罩等防控产品涨价问题,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集中约谈当地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药店及超市,明确口罩、消毒水、呼吸机等疫情防控药械不得涨价,并发放《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同时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疫情防控药械价格监管与检查,对囤积居奇、制造恐慌、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是加强市场管理

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贩运、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围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与防控工作密切相关的商品,加大巡查抽检力度,维护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广告监测和执法,对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线索从快处置。

五是加强工作督导

从1月23日起,组织督导组分赴20个县(市、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督导组将随机抽查县城和一个乡镇,每个地方至少抽查1个农贸市场、1个商场超市、1家餐饮服务单位、1家药品零售店,全面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宜春市局

针对当前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按照上级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在市政府召开防控会议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柳忠文立即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防控工作,及时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落实五项措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活禽和野生动物售卖监管。严禁售卖活禽及野生动物,开展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定向监测,依法严厉查处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提供交易服务的行为,并严格按照“一日一巡查”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价格监管。开展相关医疗企业单位的督查,重点关注涉及防控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严厉查处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加大对生产经营抗病毒、急救等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力度,重点突出对N95型口罩、红外线人体体温计、呼吸机等相关品种的监管,防止出现借疫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违规促销行为。

四是加强值班值守和市场巡查工作。要求各地严格按照“一日一巡查”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妥善安排春节期间值守和市场巡查,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五是开展工作督查。围绕疫情防控及防控工作中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等方面,由局领导带队赴各县(市、区)及三区进行督查,确保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疫情防控横向联动有力、纵向联动畅通,大力推进疫情联防联治。

上饶市局

为预防和阻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和传播,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健康的新春佳节,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连日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治理

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和加强集贸市场活禽、野生动物和水产品经营场所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和加强集贸市场活禽、野生动物和水产品经营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防止出现商户售卖野生动物等违规情况;要求各农贸市场不得售卖病死家禽,各活禽经营户严格落实“1110”制度(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并做好索票索证、废弃物处理等相关工作。

发出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倡议

市本级发动创卫网格员全员出动,通过上门散发、微信公众号发布等方式向餐饮服务企业发出《关于做好春节餐饮食品安全的倡议书》,倡议广大餐饮服务企业经营者以诚信经营为宗旨,以安全放心为根本,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加强水产品、禽类采购加工管理,不得采购加工野生动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餐饮食品放心安全。

发布价格提醒告诫

通过召开告诫会、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向全市药械经营单位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督促各县市区局将告诫提醒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医药商品经营单位,警示有关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借疫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囤积居奇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一经查实,将依法给予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加强执法检查和价格监察

迅即派出执法队伍对各药械流通企业销售的口罩、消毒水等医药用品进行价格检查,对相关药械(如口罩、营养类、感冒类、降压类药品口,医用冷敷贴、降温贴、退热贴,体温计等)进行购进渠道和药品质量检查,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药械市场秩序稳定,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吉安市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省局的要求,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相关的市场监管工作。

一 迅速部署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市场监管工作

1月22日,吉安市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聂桑影任组长并亲自部署相关工作,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执法力量,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的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物等商品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严肃查处借疫情之机哄抬价格、借机涨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场内禽类无照经营行为;检查禽类经营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防止市场销售来源不明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毒、死禽;依法打击借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宣传行为;对有关商品价格行为进行监管,依法打击哄抬物价违法行为。

二 迅速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月22-23日,市局专门组织药品监管、食品监管、价格监督、医疗器械监管、食品稽查、检验检测等专业执法人员,向中心城区派出6支专项监督检查组,重点对我市药品器械生产和经营单位、药品批发连锁总店、大型商超及餐饮后厨、农贸市场、禽类交易市场等开展监督检查,了解抗病毒药物和医用口罩等药械供给情况,对野生动物出售、禽类交易、抗病毒药械质量、相关商品物价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出售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各类非法活禽交易行为,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确保相关药械商品价格稳定,依法严厉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发“疫情财”、“节日财”的违法行为。

经检查发现,我市各地目前市场秩序总体正常、相关商品价格总体平稳。受春节、物流、进货渠道等因素影响,部分商品价格较平时略有上涨,中心城区未发现哄抬物价的行为。

截至发稿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出动检查组171个、检查人员1129人次,检查药品器械经营单位1131家、农贸市场210家,现场发放市场价格行为告诫书2047份,对7例个别违规出售野生动物行为、抗病毒药物和口罩价格异常行为进行了现场查处和整治。

三 迅速进行提醒告诫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通过短信群发、上门宣传、张贴提醒、微信转发等方式,提醒告诫全市有关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供应,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相关医药用品价格。

抚州市局

1月22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会议学习传达1月21日晚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张鸿星市长作出的防控工作“十项要求”指示精神。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克侵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局在家班子成员,食品、药品、价格、广告、医疗器械、反垄断、稽查支队等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谢克侵强调,疫情就是命令,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贯彻落实张鸿星市长的指示精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强化履职尽责,加强对各类市场、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管,坚决杜绝野生动物进入市场和餐桌;加强对有关商品价格的监管,依法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市场内禽类无照经营行为;协同做好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供应和储备,维护市场秩序稳定。要落实值班值守,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会后,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同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对农贸市场和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来源:江西市场监管

原标题:《众志成城战疫情!江西市场监管系统11个设区市局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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