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门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0-01-27 21: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门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号)

根据青海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公众健康安全,经指挥部研究,对省外来县返县人员作如下临时管控措施:

一、凡1月15日以后省外来县返县人员,包括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需一律到所在小区登记备案,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不适症状者,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无不适症状者,居家自主隔离14日(从来县、返县之日起计算)。

二、浩门农场、门源种马场负责本场省外来县返县人员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迅即安排各村(社区)全面排查省外来县返县人员,特别是武汉疫情高发地来县返县人员,以及与其有直接接触者,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县发热门诊就医(海北州第二人民医院),无不适症状者,采取居家自主隔离,不外出及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

三、浩门农场、门源种马场负责安排本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各村(社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安排物业公司做好防控工作,凡非本村(小区)常住居民,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村(小区)走访走动,并做好来访人员基本信息和联络方式登记工作。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举办各类群体性餐饮经营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各宗教寺院暂停开展各类群体性宗教活动;取消群众性文体活动,禁止商业性演出等人员集聚性活动。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支持督促各村(社区)、小区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六、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要加强疫情防控,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采取必要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七、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八、各村(社区)、小区对省外来县返县人员拒不配合登记就诊的,要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0970—8612984)、县公安局(0970—8612039)报告,或直接向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县政府办公室:0970—8612136)报告。

九、排查管控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0970—8612984)。

十、全县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树立大局观念,理性对待疫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得歧视、排斥、为难返乡和来县人员,并主动给予必要的真情关怀、温暖和帮助。

请全县各族人民放心,有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有省州县党委、政府的严密部署防控,有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特此通告。

门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7日

原标题:《门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