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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一酒店被通报:瞒报入住人员信息,客人其后出现发热症状

微信公众号“硒都发布”
2020-01-2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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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对施州大道城市便捷酒店未按要求暂停营业、瞒报重点排查人员入住信息,干扰辖区防控措施落实进行了通报。

1月23日,恩施市白果乡籍村民聂某从武汉返回恩施,登记入住施州大道城市便捷酒店。

1月24日,聂某与丈夫黄某共同入住该酒店。在社区工作人员反复排查和告知的基础上,该酒店仅上报了聂某的入住信息,未对其夫黄某入住信息进行实名登记上报,也未暂停营业。

1月24日至26日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回访,该酒店负责人均告知情况正常。26日晚,聂某出现发热等症状,前往爱民医院就诊,夫妻二人随后被留院观察。

该酒店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未遵守《恩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暂停营业的相关规定,对入住酒店的人员未及时做好信息登记,造成重要信息漏报。

1月27日,恩施市公安局小渡船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对城市便捷酒店负责人李轶凡作出治安处罚;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小渡船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城市便捷酒店负责人李轶凡给予约谈;小渡船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给予城市便捷酒店负责人李轶凡综合治理约谈处理。

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力度,对辖区内在疫情防控期间未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有关措施、影响疫情防控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及市场经营主体,协同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原题为《瞒报入住信息,州城机场路一酒店被通报!》)

    责任编辑:蒋子文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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