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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1-29 11: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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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更好地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立案、缴费、开庭、执行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交叉感染,有关诉讼事项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平台(http://www.hljcourt.gov.cn/)或黑龙江省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12368司法热线、短信、电话等线上方式办理或咨询,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降低风险。如因特殊情况(如跨域立案),必须亲自到法院办理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相关检查后方可进入,请予理解支持。

立案咨询电话:0467-2582028、0467-2582017。

二、非紧急必要情况,请延期办理相关诉讼事宜。

三、如必须现场开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被传唤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申请延期。

四、诉讼参与人员请佩戴口罩并带好开庭传票及其它证件,进入诉讼服务区域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其他非诉讼参与人请不要参与现场旁听庭审。

五、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执行部门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依法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疫情防控期间,我院部分案件的送达以及保全、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会因疫情而受到影响,敬请谅解。

七、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我们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信访接待电话:王宪红 15645866985

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编辑:曹旭

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

微信号 : jxslsqrmfy

新浪微博:@梨树法院

原标题:《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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