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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期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相关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公告

2020-01-31 11:2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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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相关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专题会议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我院倡导、鼓励利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进行接待立案、执行、信访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事项告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的精神,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8日期间的庭审、接待、诉讼服务等各项工作全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立案工作,建议选择网上立案平台进行在线办理,网上立案流程指引如下:

1.网上搜索→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官网→点击“司法为民通道” →“网上立案操作手册、入口” (建议阅读:网上立案操作手册)→进入诉讼无忧点击“网上立案”(http://www.nmgfy.gov.cn:8080/susong51/)

2.登录注册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信息及材料。账号注册成功后,注意核对并确认所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文件无误后,再提交立案申请。

3.所有信息和材料上传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网上反馈信息。电话保持畅通,请一定要实名验证。诉讼材料上传要清晰,完整。起诉材料确保起诉人自己签名捺印,不能代签代捺印,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4.其他立案方式:关注微信小程序“内蒙古移动法院”“多元调解”,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材料。立案事项可拨打0475-2375231进行咨询。

三、信访工作,按照旗信访局统一部署,请广大群众选择网上信访或来信、来电的方式反映相关诉求,疫情期间停止接待。信访事项可拨打0475-2375200进行咨询。

四、执行工作,执行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因交通关停受到影响,望请谅解,执行事项可拨打0475-2375221进行咨询。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接受治疗、处于隔离期的或因身在受疫情影响交通关停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向案件承办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六、请所有来院的外单位人员、当事人、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佩戴口罩进入法院办公区和审判区,并配合完成相关检查工作。

希望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微信号 : kzzqfy

新浪微博:@科左中旗人民法院

原标题:《第13期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相关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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