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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大新县人民法院关于防疫期间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

2020-01-30 14: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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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人民法院

2020

官方宣传微信公众号

大新县人民法院

关于防疫期间

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

★ 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结合自治区及大新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2日期间已经安排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改期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的,或者因受疫情影响,交通受限的,在假期结束后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安检,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确需到院进行现场诉讼相关活动的,请一定全程佩戴口罩,通过安检通道进入,并耐心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相关检查;关于立案,当事人和群众办理相关事务时,尽量不在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外出风险。如需立案,可优先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立案,本院将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关于庭审,法院将优先安排网上调解、开庭等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以积极配合。拟近期到本院旁听案件庭审的,建议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观看。关于执行,执行案件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本院将继续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如有相关执行事项的接待和处理,优先选择移动微法院、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

四、如需咨询相关业务或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本院微信公众号“大新县人民法院”、微博“大新县法院”、抖音“德天法苑”留言。

疫情防控期间,本院的各项工作难免会受到一定程度影响,部分案件因疫情防控受到影响的,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竭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附:

综合办公室电话:0771-3622107

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771-3631800

执行局电话:0771-3695169

大新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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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人民法院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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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公告】大新县人民法院关于防疫期间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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