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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两村民因扰乱防疫检查工作秩序 被依法拘留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采取设检查点、进村入户等形式进行排查。但有的人拒不配合检查,甚至恶意辱骂检查点工作人员。1月28日,唐县警方依法拘留两名扰乱防疫检查工作秩序的违法行为人。
2020年1月28日15时,唐县白合镇一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在唐县白合镇白合村防疫检查点执行任务时,有两名村民不配合检查并且辱骂工作人员”。接到报警后,唐县公安局白合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经了解两名村民酒后通过防疫检查点时,拒不配合乡镇工作人员工作,并强行通过防疫检查后,还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民警依法将两名村民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经查:杨某良,男,57岁,唐县白合镇白合村人;杨某波,男, 30岁,唐县白合镇白合村人,系杨某良之子。二人当日中午在亲戚家吃饭喝酒,饭后坐车通过唐县白合镇白合村防疫检查点时,白合镇工作人员正在此检查点进行例行防疫检查,该父子二人不但拒不配合,还对白合镇工作人员公然辱骂,性质极其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唐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杨某良行政拘留七日、杨某波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引以为戒】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严格做好城乡人流进出管理,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1)拒绝执行政府管控措施,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措施,妨害疫情防治的;
(2)造谣惑众、编造与疫情相关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
(3)制售伪劣口罩、防护用品等医用卫生材料的;
(4)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
(5)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6)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的;
(7)在预防、控制疫情期间,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毀、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8)拒不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检查和安排,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上述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唐县公安局
原标题:《唐县两村民因扰乱防疫检查工作秩序 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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