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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通告: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立案接待方式调整

2020-02-02 16:3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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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调整行政复议立案接待方式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疫情防控期间,对行政复议立案接待方式进行如下调整:

一、自2月3日起,市政府行政复议立案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现场立案接待,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申请人、被申请人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立案、提交行政复议答复材料,请通过邮寄方式进行办理。邮寄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66号中泰证券10楼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2306018)。

三、如需业务咨询,请拨打0533-2306018或0533-230606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原标题:《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通告: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立案接待方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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